山西:2010年公務員報考學歷誤區及體檢標準指導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6-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0年6月13日,山西省行政機關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終于出臺,值得關注的是,本次考試定在九月中旬進行,所以考生有充足的時間來進行復習和備考。為了協助考生在短時間內準確報考,京佳公務員特就公告中的核心點做出梳理和解讀。
一、學歷誤區解析
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6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2.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凡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均可報考。非山西常住戶口(生源)的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3. 具備用人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考簡章)。
【報考誤區解釋】
本次公務員招考對于山西本地生源和外地生源的學歷要求有所區分,所以本地生源或山西常住戶口的報考者中專學歷即可選擇職位報考了。
另外,很多考生對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不是很理解,京佳教育在這里給大家做出解釋:國民教育序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解釋:
國民教育形式中,國家承認的有5種。即:(1)、普本;(2)、成教;(3)、自考;(4)、網絡;(5)、電大
“黨校”和“民辦”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教導部不承認其學歷學位。
報考條件核心點的第三項也是十分關鍵的一項,曾經出現政府審核人員失誤,導致專業不符合的考生參加了筆試和面試,最終在上崗前審核時被取消了資格。所以考生必須核對做報考工作的各項要求。
二、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須為2008年(含)前畢業且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
三、必須記住時間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山西人事考試網站(www.sxpta.com)。
1. 報名。
在2010年6月18日8:00 至2010年6月27日24:00期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站。
2. 查詢結果。
2010年6月18日至6月29日在提交報考申請2個工作日后,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 改報時間。
在6月27日24: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職位。6月28日0:00至6月29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
4. 網上繳費。
2010年7月1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
5. 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請于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因故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于2010年9月17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或所報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6. 筆試時間:
筆試的時間定在九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7. 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10月中旬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四、體檢標準嚴格,考生應審慎報考,提前準備
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報考公安、勞教機關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報考公安、勞教機關的考生一定要注意,裸眼視力不達標者應提早進行治療,給眼睛一個恢復期。不要由于視力問題而耽誤了前程。根據規定:雙側視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圍視野,不能錄用。
另外,愛美的考生必須把身上的紋身者去掉,否則不能錄用。
有些條款很苛刻,但是不容易引起考生的重視,比如:三度齲齒、齒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過兩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很多都是通過提前修補完全可以達標的事項。
后面附上相關標準,請考生自行比對。
附件: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外 科
第一條 身高、體重標準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體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 60厘米,體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寬至16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寬至1 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3千克)。
(二)過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錄用。
判定過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5%以上者為過于肥胖;
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15%以上者為過于瘦弱。
標準體重計算方法:
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標準體重的百分數計算方法:
[實際體重(千克)一標準體重(千克)]÷標準體重(千克)×100%
第二條 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顱骨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后遺癥,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慢性顱內壓增高,不能汞用。
第三條 有胸、腹腔內重要臟器手術史(闌尾炎手術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后一年以上無后遺癥者除外),不能錄用。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后遺癥,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駝背,慢性腰腿痛,大骨節病指(趾)關節粗大,存在功能障礙者,不能錄用。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能錄用。
第六條 影響功能及外觀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癥,不能錄用。
第七條 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能錄用。
第八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能錄用。
第九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重度精索靜脈曲張,不能錄用。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癥、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后遺癥,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睪,不能錄用。
皮膚科
第十一條 重度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蕁麻疹,神經性皮炎,自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愈的皮膚病,不能錄用。
第十二條 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體裸露部位有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不能錄用。
第十三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能錄用。
第十四條 紋身者不能錄用。
內科
第十五條 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電圖異常,不能錄用。
第十六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能錄用:
收縮壓:1 2.00一一1 8.66千帕(90一一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0一一11.46千帕(60一一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條 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不能錄用。
第十八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各型肺結核及肺外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能錄用。
第十九條 各種原因導致的一葉肺不張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條 胃、十二指腸潰瘍,嚴重胃下垂(超過髂前上嵴聯線),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腹部包塊,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仰臥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2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扣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復發,無癥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癥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者;單純性脾大不超過3厘米,無脾功能亢進者。
第二十一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錄用。
(一)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酶法檢驗40單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檢驗陽性者。
(三)確診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種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條 急、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能錄用。
第二十三條 血栓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四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錄用。
第二十五條 除單純缺鐵性貧血,且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六條 各種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七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八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癥、暈厥史、夢游癥及神經官能癥(經常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智力低下,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食物或藥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愈后無后遺癥。
(二)十三周歲后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九條 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后遺癥,不能錄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條 口吃,嗓音明顯嘶啞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一條 嗅覺喪失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二條 雙耳失聰者;雙側聽力耳語低于4米者;一側聽力正常,另一側聽力耳語低于3米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三條 眩暈病,重度暈車、暈船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四條 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廊、外耳道濕疹,耳霉菌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五條 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愈的耳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六條 鼻畸形,嚴重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七條 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錄用。
眼科
第三十八條 雙側視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圍視野,不能錄用。
第三十九條 色覺異常,不能錄用。
第四十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一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 5度以上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二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能錄用。
第四十三條 青光眼,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不能錄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條 三度齲齒、齒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過兩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錄用。
婦科
第四十五條 妊娠期內不能錄用。
第四十六條 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等婦科疾病,陰道分泌物淋菌快檢陽性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七條 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子宮脫垂、乳房腫瘤不能錄用。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