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務員報考人員入圍面試必備2條件
來源:南海網發布時間:2010-06-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南海網記者6月7日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上半年公務員招錄工作明確入圍面試的報考人員必須同時達到兩個條件,即達到最低面試入圍分數線以上及符合職數確定面試入圍比例。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2010年上半年招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考生資格審查公告稱,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已公告,入圍面試的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最低面試入圍分數線以上;二是符合職數確定面試入圍比例。
據了解,按規定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須向招錄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少數民族證明、畢業證原件、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還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記者獲悉,資格審查時間為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13日,逾期不提供相關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資格審查,報考省直機關的由招錄單位負責,報考市縣單位的由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保障局)負責。司法勞教單位的資格審查由省司法廳負責;市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資格審查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森林公安的資格審查由省森林公安局負責。(李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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