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鄉(鎮、街道辦事處)招聘民政助理員100名
來源:發布時間:2010-05-3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基層民政隊伍建設,更好地發揮民政工作在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全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一批民政助理員。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
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含在職國家干部)。
二、招聘名額
全市69個鄉(鎮)、4個街道辦事處共招聘民政助理員100名。其中:朔城區招聘26名,平魯區招聘15名,山陰縣招聘14名,懷仁縣招聘16名,應縣招聘19名,右玉縣招聘10名。
三、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自愿從事基層民政工作:
2、本人及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
3、具有擬報考縣(區)戶口,年齡在30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不限專業和性別:
4、身體健康。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助理員工作由市招聘領導組制定方案,統一組織,按照統一條件、統一標準、統一程序、統一時間、統一公布成績的原則進行。各縣(區)招聘領導組在市招聘領導組領導下,負責發布公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簽訂合同等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1、發布公告
各縣(區)招聘領導組分別在本縣(區)新聞媒體發布招考公告,明確招考名額、對象條件、招考程序、考試時間、地點等內容。
發布公告時間:2010年5月27日——29日
2、報名和資格審查
各縣(區)招聘領導組分別設立一個報名點,組織報名。報名依據本人戶口所在縣(區)分別報名,不得跨縣(區)報名。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單位介紹信(在職人員)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同底照片3張。各縣(區)招聘領導組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報市招聘領導組備案。
報名時間:2010年5月28日——6月6曰
3、筆試
筆試科目統一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民政法律法規及社會管理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成績均采取百分制,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得分占筆試總成績的40%,專業知識得分占筆試總成績的6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
筆試試題命制和閱卷由市招聘領導組委托外地專業考試機構承擔。筆試期間市招聘領導組指派專人到各縣(區)考場巡視。
凡符合國家規定的加分條件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相關材料。所加分值計入按比例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
筆試時間:2010年6月12日上午
9:30—12: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民政法律法規及社會管理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由各縣(區)招聘領導組確定。筆試統一在視頻監控考場進行。
4、面試
報考人員以縣(區)為單位按筆試成績排名,各縣(區)按招聘名額l: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員確定后,各縣(區)招聘領導組統一采取網絡查詢的方式組織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面試由市招聘領導組統一制定方案,各縣(區)確定面試時間、地點,統一于6月25日前組織完成。
考試總成績計分辦法為:(公共基礎知識得分×40%+專業知識得分×60%)×70%+面試得分×30%
5、體檢
在筆試、面試的基礎上,依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名額l: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各縣(區)招聘領導組負責,統一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出現不合格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考核
考核由各縣(區)招聘領導組組織進行。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主要優缺點等。考核出現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每項工作結束后,各縣(區)招聘領導組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將相關情況上報市招聘領導組,同時在當地新間媒體公布結果,接受考生查詢和社會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組織專人及時查證落實,確有問題的取消相應資格。
8、審批
公示結束后,按照招聘名額,各縣(區)招聘領導組將本縣(區)擬招聘人員名單上報市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市招聘領導組集體研究后,報請市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市長審批。
9、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各縣(區)招聘領導組按照招聘名單,組織民政部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合同書統一采用國家人社部制定的合同范本,聘用時問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算起。
10、管理及待遇
①、招聘人員實行合同管理,每期合同暫定為3年。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續簽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②、日常管理。招聘人員由市、縣民政局共同管理。合同期內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各縣人社局、民政局負責進行,合同期滿的考核由市人社局、民政局負責進行。
⑧、工資待遇。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確定工資標準,人員經費由各縣(區)財政負擔。
④、檔案管理。各縣(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招聘人員的合同簽證。招聘人員人事檔案統一由縣(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保管。
⑤、保險待遇。招聘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住房等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要求
招聘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助理員是加強基層民政隊伍建設,改善從業人員結構,提高鄉(鎮)民政綜合服務水平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縣(區)必須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在招聘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人事紀律,統一標準,認真把關,任何人不得隨意放寬條件,降低標準,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嚴肅處理。要邀請人大、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六、組織領導
為搞好這項工作,成立朔州市招聘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助理員工作領導組。
組 長:韓忠榮(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常務副組長:彭 雁(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局長)
副 組 長:孫慧明(市民政局局長)
成 員:項 平(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主任)
李鵬飛(原市人事局紀檢組長)
樊文明(市民政局紀檢組長)
溫 貴(市人事考試中心主任)
徐 洲(市民政局副調研員)
雷久義(原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科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有關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主任由李鵬飛兼任,副主任由溫貴、徐洲、雷久義、李東海(原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副科長)兼任。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本縣(區&, lt;, /SPAN>)的招考工作。
朔州市招聘鄉(鎮、街道辦事處)
民政助理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二0—0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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