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制單概述(2)
來源:來源于網絡 發布時間:2010-05-20 09:55:00
第二節 單據的種類及特點
盡管單據各種各樣,但具體可按如下方法進行劃分:
一、按國際商會劃分
國際商會將單據劃分為“金融單據”(FINANCIAL DOCUMENTS)和“商業單據”(COMMERCIAL DOCUMENTS)兩種。并定義:(1)金融單據,即指匯票、期票、支票、付款收據以及用于收款的其它類似單據。(2)商業單據,即指發票、提單、權利證書及其它不屬于金融單據的所有單據。
二、按使用頻率劃分
根據單據在實務中使用次數的多少來劃分,可分為(1)基本單據,即出口商一般情況下必須提供的單據,它包括發票、提單和保險單這三大單據。(2)附屬單據,即在某種特定情況下,買方要求賣方協助提供的單據。這些單據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進口國官方要求的單據,如領事發票、海關發票、產地證、檢疫證、黑名單證明以及出口許可證、裝船證明等;另一類是買方要求說明貨物詳細情況的單據,如裝箱單、重量單和品質證等。
三、按《統一慣例》劃分
《統一慣例》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匯票除外)分為四大類:
(1)運輸單據(TRANSPORT DOCUMENTS),包括:①海運提單、②不可轉讓海運單、③租船合約提單、④多式聯運單據、⑤空運單據、⑥公路、鐵路和內陸水運單據、⑦快郵和郵包收據、⑧運輸代理人的運輸單據。
(2)保險單據(INSURANCE DOCUMENTS),包括:①保險單、②保險證明書、③暫保單、④投保聲明書
(3)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4)其它單據(OTHER DOCUMENTS ),包括:①包裝單和重量單、②政府發票(a.領事發票、b.海關發票)、3、證明書(a.原產地證明書、b.檢驗證明書、c.船公司證明書、d.其它證明書)。
總體而言,單據具有如下三個基本特點:
1、具體性。即單據不僅有特定的函頭名稱,而且每種單據均具有一定的格式和內容,有些已經約定俗成,并以印刷方式固定下來(如匯票、發票、提單、保險單、檢驗證和產地證等)。
2、國際性。即單據是一種涉外性較強的經濟文件。它體現了一國與另一國之間的國際經濟交往和平等協作、互惠互利、按國際慣例辦事的原則和精神。它一般 使用國際通用語言文字(如英語)。
3、規范性。即單據是一種較為標準、規范且法律性強的文件或憑證。它涉及到進出口商、銀行、商
檢、海關、運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一系列部門,有關單據各方面的利益是受法律調節和保護的。每種單據都必須遵守一定的規則并符合有關規定,而不能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