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為了確保我市201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今年的認定工作分春季和秋季兩次完成,教育部擬定于2010年4月1日至7月20日和10月11日至12月10日兩次開通網絡版認定系統。請各縣區按照系統開放時間,認真做好各項安排,確保在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認定工作。 二、工作任務及要求 (一)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的資格認定。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各縣區要依據屬地原則對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進行免費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應及時收集材料,做好數據庫,按時做好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學及職業學校材料由縣區統一收集審查,于4月上旬上報市局審查認定。 (二)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今年,我省將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開展“選拔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工作”,請各縣區及早做好相應安排,嚴格日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程序,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自考辦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及7月19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結束后要及時整理資料,務于10月上旬上報認定,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農村中小學教師選拔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今年的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安排在暑假進行: 1、時間地點:2010年7月19日8:30---18:00在慶師附小報名,20至23日進行測試。 2、測試對象:測試對象包括兩類人員,一是社會上有志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非師范類與師范類相近的專科以上(含專科)畢業生;二是近年來招錄的非師范類、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在職教師和從教多年、獲得高一級非師范專業學歷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在職教師。 3、測試方式: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面試、說課、試講三部分。參加測試者請根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層次(高中、初中、小學)及學科自行準備教材以備說課、試講用。 4、報名時須持身份證、畢業證,并交2張2寸彩色近照,在職教師出具縣(區)教育局相關證明。測試成績三年內有效。 三、收費標準 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甘價費[2008]163號)執行,各縣區必須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并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可依據《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批復》(甘教師[2008]43號)的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收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用170元,自考部門收取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考試費用50元。 請各縣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安排,精心組織,切實做好201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2010年3月28日 附件:非師范類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試講內容: 高中教材、版本及內容 1、語文:高中第三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中教材、版本及內容 1、語文:九年級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學教材、版本及內容 1、語文:六年級下冊,北師大出版社; 以上均以現行教材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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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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