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律進機關 6萬公務員參與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3-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海南省“法律進機關”工程涉及全省22個市縣(區)、100多個省直部門和各駐京單位,6萬多名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法律進機關”工程的有效實施,使海南省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公務員的憲法和法律意識得到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此次海南省“法律進機關”工程中,各級領導干部既是學法用法的重點對象,又是該項工程的組織者、協調者、監督者。全省通過組織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集體學法、舉辦學法用法工作交流會等措施,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先學一步,多學一點,較好地發揮了他們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模范帶頭作用。
普法方式也呈現出很多亮點,首先是舉辦了高層次高質量的法制講座,增強了公務員的學法效果。手機、電子屏幕、網絡等新科技手段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創新形式,使廣大公務員接受了更為直觀的法制教育,各種媒體集中宣傳也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另外利用典型行政案例進行個案普法也成為重點,引導廣大公務員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省還通過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現身說法、參觀監獄勞教場所等形式的警示教育,使廣大公務員進一步增強了知法守法、廉潔自律的意識。
普法內容還著眼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將“法律進機關”工程轉化為為人民群眾謀利益、辦實事的具體舉措,著力解決與民生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行政機關作風和行政效能問題、海南省的科學發展和社會穩定問題,有效推進了普法工程的深入開展。
集中考試是統一檢驗公務員學法效果的有效方式,海南省省法宣辦、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直機關工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聯合采取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集中考試、自行組織、交叉巡考的方式,組織全省公務員進行了法律知識考試,一改過去考試有答案,甚至代考的現象,達到了以考促學的目的。在普法考試與其他工作中,部門聯動也形成了法制宣傳教育合力,為普法創造了更好的平臺。
另外,一批部門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初步建立起用制度引導、規范、推進公務員學法用法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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