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0年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解讀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3-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0年海南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于今日公布,此次考試比往年的時間整整提前了五個月,令許多海南的公務員考生措手不及,2009年海南省公務員考試與福建、遼寧、重慶、內蒙黨政機關公務員考試在同一天舉行,而且試題相同,今年海南是否還會與其它省份采用同一份試卷,現在還不得而知,下面就此次考試的一些有關事項為考生做如下解讀:
一、招考對象不變,招錄人數減少
此次海南公務員考錄工作的招考對象為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考試錄用的單位有海南省省直黨群、政協機關,海南省法院系統,海南省檢察系統,海南省部分市縣黨群、政協機關,省直行政機關,海南省司法廳,海南省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海南省各市縣行政機關,海南省各市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等。應該說與往年的招錄范圍相同。
但在招錄人數上,2010年海南上半年公務員招錄人數合計822人,其中各市縣參照公務員管理80人;省直參照公務員管理15人;各縣行政154人;省直行政13人;省司法105人;各市縣黨群政協67人;省直黨群政協 20人;法檢系統各184人。這與2009年計劃招考1757人,2008年招考1450人相比,招考人數驟減。
二、依然采用網絡報名,嚴格禁止虛假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時間從2010年3月15日8:00起至3月20日17:00止。報考人員可在此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進入海南省公務員招考網進行注冊,提交報考申請,并查詢資格審查結果。3月18日17:00前,報考人員可查詢職位報名人數。
此次公告中明確指出要求所有報考者誠信報名,對于采用虛假信息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同時,報考考試應注意報名時只能選擇招錄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筆試緊跟國考趨勢,大綱與國考相同
本次筆試考查內容采用公務員考試的常規考察項目《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兩門科目,這兩門科目的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分甲乙兩類,都采取閉卷考試方式。考試類別為甲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別為乙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職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專業科目考試。
考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60%、《申論》或《專業》占40%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科目為三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申論》占30%、《專業》占30% 合成筆試綜合成績。符合少數民族、中西部政策、特崗教師加分原則的考生須持原件材料申請。
四、本次考試時間點提醒
網上報名 2010年3月15日至20日
資格審查 2010年3月16日至20日
報名確認 2010年3月16日至22日
筆試 201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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