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公務員考試面試時間及面試安排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2-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0年云南公務員考試面試時間及面試安排:
1、確定面試人員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全省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成績包含筆試加分)。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二是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計劃數2倍的范圍內。
2、資格復審
由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面試前1至2周規定具體的時間和地點開展對考生報名信息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在各地網站通知。
資格復審前由于部分考生面試棄權致使部分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可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后由于資格復審不合格,部分崗位出現不足面試比例的情況,還可根據筆試成績安排一次遞補。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員未達招考計劃2倍比例的崗位,可以按報名數與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開展等額面試。
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自行決定是否開展以上所稱的遞補工作。省級單位及監獄、勞教系統只開展資格復審之前的遞補工作,不開展資格復審后的遞補。駐州(市)縣的工商、地稅、質監部門關于遞補的政策執行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定。
3、面試的實施
由州市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負責面試的組織。我省各州市均實行統一時間及地點的面試。面試可采取單一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崗位需要,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專業測試)。面試的具體實施細則待筆試后另行在相關網站通知。
面試的滿分為100分,2010年全省統一劃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非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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