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0年省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范文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2-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土壤”•“種子”•“成果”
——談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近年來,我國經濟正面臨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而文化創意產業正具備了促進傳統產業的創新升級和轉型的強大功能。而關于文化創意產業,有一個很形象的比喻是:“文化是土壤、創意是種子、產業是成果”。
就目前而言,實際上,我們已經認識到了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性,中央級地方政府也將其列入了政策文件當中。但是我們卻尷尬地發現,很多時候,我們卻忽視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土壤”——悠久的歷史文化和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而其中“國產漫畫”在“韓流”、“日流”的夾擊之下“隨波逐流”便是其中的深刻教訓。那么如何利用好“肥沃的文化土壤”,更多地播下“創意的種子”呢?中宜教育戴斌老師將從多個角度進行分析:
首先,在發展的理念層面,地方政府往往“重產業輕創意”,每每談及“文化產業”便“下意識”地想到“園區建設”。但是再大的園區,沒有創意的“種子”是不能結出豐碩的“成果”的。因此,我們需要在福建省內各高校設置創意產業經營管理專業,培養相關專業人才。同時為吸引各類創意人才創造有利于創意發揮的寬松愉悅的環境,出臺激勵政策并為文化創業提供政府扶持。
其次,政府應該改變“一手包辦”的“越位”行為。文化創意產業是“個性化”很強的產業模式,發展過程中不需要“導演”,更不需要“指揮家”。政府的主要工作,應當放在創造優越、寬松的政策和制度環境上,通過金融、財稅、人才引進等方面的政策引導,以及加強各類市場主體服務和市場監管,形成完善的市場機制,從而促進產業發展,形成聚集效應。
再次,“傳統文化”與“西方文化”的“融合”問題急需解決。西方發達國家在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上,已走在我們的前面。我們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過程中,強調“傳統文化”的同時,并不意味著全面否定“西方文化”。文化導向上,我們應該堅持“以我為主”,同時對西方文化“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從而“為我所用”。因此,戴斌老師認為可以建立官方、民間文化組織,進行中外文化對話交流;以優惠政策鼓勵中外企業進行文化創意產業的交流和合作。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品牌”問題,因為優質的文化產品往往離不開品牌的建設。對此,我們可以考慮建設福建省文化創意產業協會,以行業協會為引導,牽頭組織并培植一批競爭力強的文化創意產業骨干企業,做大做強文化創意產業規模,著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品牌,注重文化創意產業的本土化發展。
很久以前,同為福建閩南人的林語堂與辜鴻銘等眾多文化名人就熱切地希望“向西方人推銷中國的傳統文化”,那時的文化只是一種“符號”,并不是直接的“價值”。而今天,時代變化了,面對群眾不斷增長的文化需求,我們需要反過來,向我們自己的人民群眾“推銷中國的傳統文化”。因此,戴斌老師認為對于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我們一定要認識到“文化”這一主體的特殊性——將“文化創意”“產業化”,需要的不僅僅是“固定投資”,更多地是需要政府通過各種“政策措施”,引導“創意主體”增強對文化本身的“感悟”,產生更多“創意種子”,只有這樣才能在祖國的“文化土壤”中生產出更好的“文化成果”,推動文化的產業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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