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
任何結算方式都有一定的風險;
買賣雙方互不信任。
㈠銀行保證書的含義P74----任何結算方式下可采用。
Banker letter of guarantee, L/G
“銀行保函”:是銀行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由銀行作為擔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證委托人如未對受益人履行某項義務時,由擔保銀行承擔保證書中所規定的付款責任。
無形式條款方面的限制;當事人的責權利以條文為準。
㈡銀行保函的基本內容
1.基本欄目
2.責任條款:是主要內容
3.保證金額:銀行所承擔責任的最高金額。
4.有效期:最遲的索賠期限,或到期日。
5.索償方式:即索償條件(見索即償或附條件)
㈢銀行保證書的種類
按其擔保的職責和標的來分:
1.投標保證書:保證投標人不撤標、不拒簽、不拒付保證金
2.履約保證書
3.退款保證書(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未履約時退還定金的保函)
4.還款保證書/借款保函:貸款人←借款人
5.特殊貿易保證書
㈣L/G與L/C的區別:
1.付款責任:后者的開證行一定是第一性的付款責任;
2.付款依據:前者依據的是保證書規定的合同條款;而后者依據的是信用證規定的單據。
3.使用范圍:前者范圍大,后者僅用于正常履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銀行保函可與三種結算方式結合使用。
㈤銀行保證書的當事人:三個
1.委托人(Principal)
2.保證人(Guarantor)
3.受益人(Beneficiary)
(六)備用L/C的含義
二、國際保付代理(Factoring)——非L/C結算下180天之內的短期融資
產生背景:非L/C方式的日益增多
L/C:進口人風險大(出口商信用風險);開證費、押金
非L/C方式:賒帳交易(買方賒帳)、承兌交單(D/A),但出口商風險↑
采取一定手段保護出口商切身利益——國際保付代理服務
(一)保付代理的定義
1.牛津字典的定義
2.美《商業律師》定義
3.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的定義
核心:應收帳款的轉讓(銷售商→保理商)。
(二)當事人:四個
1.出口人/供應商(Supplier)
2.進口人/債務人(Debtor)
3.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
4.進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
(三)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和《國際保理業務總則》
1968年成立,中國銀行1993.2加入,迄今11家銀行加入。
其他內容略。
三、包買票據(福費廷Forfaiting)
——信用證支付方式下;180天以上
(一)含義
包買商無追索權地購買出口人持有的已經由債務人所在地銀行(開證行或付款行)承兌或擔保的遠期匯票或本票
(二)Forfaiting業務中包買商承擔的風險
1.匯價風險
2.利率風險
3.信用風險和資金轉移風險
(三)Forfaiting的流程P83-84
四個當事人
1.出口人聯系包買商安排信貸;
簽進口合同或之前
2.簽訂買賣合同,采用中長期L/C支付方式,承兌匯票;
3.出口人與包買商簽訂包買協議;
4.開證、通知L/C;
5.出口人制單,交單,票單寄開證行,遠期匯票(或本票)經開證行承兌(或擔保)后返出口方。
6.出口地銀行(通知行)通知包買商票已承兌(或擔保)
7.包買商無追索權地買入出口人簽發的匯票或開證行的本票,同時出口商放棄所有已出售債權。
8.開證行→→→包買商
(六)福費延業務的利弊分析
1.對出口人
利:
①融資,無追索;
②手續簡便
③保密性強
弊:
①須保證匯票被承兌或擔保;
②難以找到包買商
③費用高于純L/C業務。
2.對進口人
利:手續簡便:獲得出口人的中長期貿易融資。
弊:
①還是須支付開證費等;
②只能因單證不符拒付,而不能因貨物本身的瑕疵;
③出口人將福費廷業務費用轉嫁(產品成本)。
3.對包買商
利:
①手續簡便
②可自行選擇任何可自由兌換貨幣買入票據;
③可通過轉讓票據獲得資金融通;
④收益高
不利:
①無任何追索權,風險大
②須調查進口方(包括開證行)
(七)福費廷業務的特點
1.買斷行為:
2.多限于資本商品,逐步開始擴大到非資本性商品;
3.中長期融資業務:一般在18個月以上—10年,5年為多;
4.有二級市場。
目前使用不多,我國已有銀行開始提供這項業務。
不同結算方式的選擇使用
一、Remittance、Collection、L/C 的比較P86
綜合考慮風險、資金占用、費用、費用繁簡等因素。
(一)匯付:手續簡單,收費低
預付款(Advarce Payment):買方風險最大,賣方風險最小。
貨到付款(Open Account):賣方風險最大,買方風險最小。
(二)托收:手續較多,收費較高
D/P:買方風險較小,賣方風險大。
D/A:買方風險極小,賣方風險大
(三)L/C——資金負擔較平衡
手續最繁,收費最高:買方風險較大,賣方風險較小。
二、選擇結算方式應考慮的因素(略)
三、不同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P87
㈠L/C與匯付結合
㈡L/C與托收結合
㈢銀行保函與匯付/托收/L/C相結合。
小結:本次課的重點內容是不同支付方式的結合運用。在實務中,結算方式的正確選擇很大程度上關系到企業的切身利益和合同的順利履行。出口方應盡量爭取于己有利的條款;同時也要審時度勢搶占先機,不能一味苛求。此外,講解了除三大主要支付方式之外的其他的支付方式,實務中,應綜合考慮,權衡利弊,并結合對方立場,采取適當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