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之商業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來源:來源于網絡 發布時間:2009-12-28 17:00:43
商業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一. 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票據一般是指商業上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屬于票據的有: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等。
二.票據的特性
1.票據是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付款請求權、追索權
2.票據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據后,就已經取得票據所賦予的全部權力。
3.各國的票據法都要求對票據的形式和內容保持標準化和規范化。
4.票據是可流通的證券。除了票據本身的限制外,票據是可以憑背書和交付而轉讓。
三. 關系人
票據的關系人有: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收款人(PAYEE)、承兌人(ACCEPTOR)、參加承兌人(ACCEPTOR FOR HONOUR)、背書人(ENDORSER)、持票人(HOLDER)、善意持票人(BONA FIDE HOLDER)、保證人(GUARANTOR)。
四. 幾種主要的票據
1.匯票 (BILL OF EXCHANGE)
2.本票(PROMISSORY NOTES)
3.支票 (CHEQUE)
4.旅行支票 (TRAVELER'S CHEQ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