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之代理報關和“裝貨單”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09-12-21 16:22:50
所有進出境的貨物,必須通過設立海關地點進出境,由設關地進出境并辦理海關手續是貨塞應當履行的基本義務。貨物報關就是貨主: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海關申報或委托其代理間接地向海關辦理貨物申報、配合查驗、繳納稅費和藹摹關放行等手續。
貨代在接到貨主委托報關手續后,持憑海關規定的全套報關單證,在規定的報關時限內直接向海關申報或通過報關代理人間接地向海關申報,并做到“正確、準確、簡潔、完整、準時”。以滿足貨主對貨物按時出運或及時提貨的要求,并滿足貨出運后貨主對收匯核銷、退稅、銷案的要求,或滿足貨到港后貨主對清關、提貨、列匯的要求。
向海關提交的報關單證包括基本單征、法定單證、貨運單證和備用單證。其中海運出境報關中的貨運單證專指“配艙回單(第五聯)”,報關時關員審核全套單證。查核后在“配艙回單(第五聯)”上加蓋“海關放行章”,以示確認放行。此聯稱為“裝貨單”(shipping order,S/O),船方(集裝箱裝卸作業區)憑以收貨并裝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