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西公務員招募新變化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12-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2月3日,《自治區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正式發布,今年計劃招募5697名公務員。此次公務員招募中出現了諸多新變化,最引人注目的是體檢比例由往年的1∶1.5變為1∶1。
《簡章》規定:招錄機關根據計劃錄用的職位數,依據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疾臁Ⅲw檢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確實沒有合格人選的,由招錄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報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或按規定程序從候錄庫錄用!逗喺隆愤對人民警察考試錄用的體檢環節進行了新的規定:當招錄機關或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要求復檢,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同意后進行復檢。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公安機關基層單位招考法醫職位的,需要對身高和視力等條件進行適當調整的,經自治區人事廳批準可按特殊職位招錄。自治區人事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體檢環節的新規定,是為了避免人為操作,保證招錄工作的公平公正。
此外,為避免有用人計劃的崗位達不到開考條件而招不到人,《簡章》對面試環節的招考比例進行新的調整:原則上招考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開考(對邊遠艱苦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2)。如果報名結束后,對資格審查期間出現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的職位,由招錄機關報自治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后,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并協調有關部門,允許報考其他職位。對其他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招錄機關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報自治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記者/陳坤)
附:廣西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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