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物論(2個核心、2大原理) 2個核心:物質、意識 2大原理:唯物主義一元論(世界物質統一性原理)、物質和意識辯證關系原理 二、辯證法(2個核心、3大規律、4對范疇) 2個核心:聯系、發展 3大規律:質變量變律、否定之否定、對立統一律 4對范疇:現象與本質、必然與偶然、原因與結果、可能與現實 三、認識論(3個核心、3大規律) 3個核心:實踐、認識、真理 3大規律:實踐與認識的辯證關系原理、認識發展律、真理發展律 四、歷史觀(2個核心、2大規律) 2個核心:社會、人 2大規律:社會發展律、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律 一、唯物論(2個核心、2大原理) 2個核心:物質、意識 物質(客觀實在性) 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物質是對一切可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質的抽象,它的唯一特性是客觀實在性。 意識(反映性) 1、(起源)意識與人腦:意識是人腦的機能,人腦是意識的物質器官。 2、(本質)意識與客觀存在: (近似、能動、原形)意識是對客觀存在近似的、能動的反映;任何意識都是客觀存在的反映,都能從客觀實在找到原形,也即沒有被反映者就沒有反映。 (內容與形式)意識的內容是客觀的,但形式是主觀的;意識體現了客觀內容和主觀形式的統一。 2大原理:唯物主義一元論(世界物質統一性原理)、物質和意識辯證關系原理 唯物主義一元論(世界物質統一性原理) (多樣性的統一性在于物質性)世界是多樣的,又是統一的;世界的統一性在于物質性;物質世界的統一,是多樣性的統一: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都具有物質統一性。 物質和意識辯證關系原理(意識對物質的依賴性原理、意識能動性原理) 1、意識對物質的依賴性原理,即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意識的起源和本質的原理。 2、意識的能動作用,亦稱為主觀能動性,指意識能動地反映世界和指導實踐,通過實踐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動,是人之所以區別于物的特點。具體3表現①認識世界;②指導實踐、改變世界;③對人體生理活動的控制和調節。 二、辯證法(2個核心、3大規律、4對范疇) 2個核心:聯系、發展 聯系(客觀性、普遍性、多樣性) 1、(內部要素及相互之間的關系)聯系是指事物內部諸要素之間以及事物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約。 2、(客觀性)聯系是客觀的,凡真實的聯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們可以從事物的固有聯系中把握事物,但決不能用臆想的聯系代替真實的聯系,否則將陷入詭辯論。 3、(普遍性)聯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內部和外部都處在相互聯系之中,世界是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聯系中的一個環節并通過它體現出聯系的普遍性。 4、(多樣性)聯系在內容上和形式上是多種多樣的。 PS:聯系的普遍性造成了物質世界普遍地以系統的形態存在。 引申概念:系統(整體性、結構性、層次性和開放性) a、(整體性)系統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狀態下所沒有的整體特性; b、(結構性)系統的性質不僅取決于構成系統的各要素的性質,更取決于這些要素的組成方式即結構。 發展(永恒性、普遍性) 1、(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本質)是創新。 2、(永恒性、普遍性)過程論5要點:a、世界上沒有永恒存在的事物;b、一切事物都是運動、變化、發展的;c、一切事物都有其產生、發展和轉化為其他事物的歷史;d、一切事物都有它的過去、現在和未來;e、因此世界是過程的集合體,而不是具體事物的集合體。 3大規律:質變量變律、否定之否定、對立統一律 質變量變律(區別與聯系-轉化與滲透) 1、質、量、度 a、質是一事物成為它自身并區別于他事物的規定性。質和事物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b、量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規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構成成分在空間的排列組合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規定性。量和事物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質的量的范圍、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適度原則。 2、量變和質變的關系 a、區別:量變是事物數量的增減和場所的變更,體現了事物的連續性;質變是事物由一種質態向另一種質態的飛躍,是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連續性的中斷(即非連續性)。量變一般不顯著,速度緩慢,質變則變化顯著、迅速;事物變化是否超越量變的范圍是區分量變和質變的根本標志。量變和質變的區別具有相對性。 b、聯系:相互轉化和相互滲透 相互轉化:量變向質變轉化,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質變向量變轉化,質變體現和鞏固量變的成果,并為新的量變開拓道路; 相互滲透:量變中滲透質變,即在總的量變過程中包含部分質變;質變中滲透量變,即在質變中包含新質在量上的擴張。 3、事物的發展就是這樣由量變到質變,由部分質變到根本質變,在新質的基礎上又開始新的量變,如此循環往復、相互交替、以至無窮。 否定之否定(辯證否定觀、否定之否定) 1、辯證否定觀 a、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兩種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滅亡的因素; b、肯定和否定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它們相互依存、相互滲透; c、辯證的否定是事物內在矛盾引起的客觀的自我否定:它是發展和聯系環節的辯證統一,即揚棄。 2、否定之否定 辯證的否定是經歷兩次否定、三個階段的有規律的過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過程。事物的這種否定之否定過程,從內容上看,是自己發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過程;從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進的過程。 對立統一律(矛盾規律)(同一與斗爭、內因與外因、普遍與特殊、兩點與重點) 1、矛盾同一性和斗爭性辯證關系原理 斗爭性是指矛盾雙方之間相互分離、相互排斥的性質和趨勢,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吸引的性質和趨勢。矛盾的斗爭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聯結、相互制約的:同一性不能脫離斗爭性而存在,沒有斗爭性就沒有同一性;斗爭性也不能脫離同一性而存在,斗爭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2、內外因辯證關系原理 矛盾推動事物的發展,說明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內部的矛盾性。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是事物發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變化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原理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即共性和個性、一般和個別、絕對和相對的關系,它們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b、區別:普遍(一般)只大致包括特殊(個別)的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質;任何個別都不能完全被包括在一般之中; c、聯系:一般存在于個別之中,只能通過個別而存在;任何個別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質或屬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和特殊的統一。普遍和特殊的區別是相對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4、兩點論和重點論的辯證關系原理 a、兩點論就是要同時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間的辯證關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 b、重點論就是在看到兩個方面的同時,必須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c、堅持兩點論反對一點論,堅持重點論反對均衡論;堅持兩點論中的重點論,重點論以兩點論為前提;兩點論和重點論是統一的。 4對范疇:現象與本質、必然與偶然、原因與結果、可能與現實(辯證關系) 現象與本質 1、現象和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的外部表現和內在聯系相互關系的一對范疇。 2、區別與對立: a、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內在聯系;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系和表面特征。 b、現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是從正面表現本質的現象,假象是從反面歪曲表現事物本質的現象,不能把它同標志主觀反映范疇的錯覺混為一談。 c、現象和本質的區別與對立具體表現為:其一,現象是個別的、片面的。本質是同類現象的共性。其二,現象是多變的,易逝的;本質是相對穩定的。其三,現象表現于外,是表面的,可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質深藏于內,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維才能把握。其四,現象是豐富多樣的,本質是單純的。 3、辯證統一: 本質是現象的根據,決定現象,總要通過現象來表現;現象總是表現著本質,沒有不表現本質的現象:一切事物都有現象和本質的辯證統一。 必然與偶然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產生、發展、滅亡不同趨勢的一對范疇。 2、區別與對立: a、必然性是指在事物發展中一定如此的趨勢;偶然性是事物發展中并非必定發生的、不確定的趨勢; b、必然性是由事物內部的根本矛盾決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決定的; c、必然性對事物的發展起決定作用,它決定事物的發展方向;偶然性則對事物的發展起影響作用,它加速或延緩事物的發展。 3、相互依存和相互轉化: a、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過大量的偶然性表現出來; b、偶然性一定與必然性相互聯系而存在,偶然性背后隱藏著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現形式和補充,偶然性為必然性的發展開辟道路; c、在一定條件下,兩者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原因與結果 1、原因和結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繼、彼此制約關系的一對范疇。 2、關系特點:因果聯系有時間順序的聯系,總是原因在前結果在后,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繼現象存在因果關系。 3、辨證關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轉化) a、相互依存: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沒有無因之果和無果之因; b、相互作用:原因引起結果,結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結果轉化為原因,原因則轉化為結果。 c、相互轉化:原因和結果的區分是確定的,又是不確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鏈條中,原因和結果的區分是確定的,不能例因為果或倒果為因。在不斷發展的因果鏈條中,兩者的區分又是不確定的,即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也就是“原因和結果經常交換位置”; 4、因果聯系具有客觀普遍性和復雜性。 PS:否認因果關系的客觀性-非決定論-唯心主義 可能與現實 1、可能性和現實性是揭示事物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相互關系的一對范疇。 2、相互對立: a、現實性是指現在的一切事物和現象的實際存在性,是已經實現了的可能性。 b、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現實事物中、預示著事物發展前途的各種趨勢。 3、可能性的復雜性及可能性和現實性的相互依存和轉化 a、把握可能性這一范疇,要注意區分:可能和現實;可能和不可能;現實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即非現實的可能(看根據和條件是否充分,前是后非);多種可能性(特別是兩種相反的可能);性的量,即概率的大小。 b、立足現實,認識可能性的復雜性,創造條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為現實。 三、認識論(3個核心、3大規律) 3個核心:實踐、認識、真理 實踐(物質性、直接現實性、主觀能動性、社會歷史性) 1、(主觀見之于客觀)實踐是人類特有的“主觀見之于客觀”的一切活動,特別是改造物質世界的對象性活動。 2、基本特征: a、(物質性)唯物主義實踐觀與唯心主義實踐觀的區別; b、(直接現實性)實踐與認識的區別; c、(主觀能動性)人的實踐活動與生物消極適應活動的區別; d、(社會歷史性)實踐是人和社會的存在方式。 3、基本形式:物質生產;社會關系;科學實驗及精神生產實踐。 認識(反映論、能動性、創造性) 1、(能動的反映論)認識是在實踐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 a、堅持了唯物主義反映論原則,認為認識是主體對客體的反映; b、揭示出人的認識所具有的能動性和創造性的特征; c、強調能動性和反映性在實踐基礎上的統一,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是以實踐為中介而實現的。 2、(能動性)主體反映客體的過程就是主體獲取并加工、處理客體信息的過程,需要發揮人的信息選擇機制和信息重構機制的作用。 3、(創造性)人的認識不僅僅是客觀事物的“摹本”,并且為改造客觀事物提供“藍圖”。 真理(客觀性、具體性) 1、(真理和謬誤相伴而生,既有原則區別,又相互包含和轉化)真理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在人的意識中的正確反映。 2、(客觀性)a、真理中包含著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內容;b、檢驗真理的標準是客觀的社會實踐。 3、(具體性)真理的具體性是指真理是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主觀對客觀的符合,它要受條件的制約,并隨條件的變化而變化;離開具體的時間、地點和條件,真理就是抽象的、無意義的。 3大規律:實踐與認識的辯證關系原理、認識發展律、真理發展律 實踐與認識的辯證關系原理(實踐決定認識,認識指導實踐) 1、實踐是認識的基礎,它對認識具有決定作用,具體表現在:實踐是認識的(源泉),實踐是認識發展的(動力),實踐是檢驗認識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標準),實踐是認識的最終(目的)。 2、認識對于實踐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實踐作為主觀見之于客觀的活動,本身就包含(認識的因素),需要以正確的認識作先導;認識活動及其成果具有(相對獨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邏輯;認識能夠反過來(指導)實踐。 3、認識反作用于實踐有兩種情況:a、正確的理論指導實踐會促進實踐;b、錯誤的理論指導實踐會阻礙或破壞實踐。 認識發展律(認識發展是從感性到理性、反復與無限的過程) 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辯證關系(相互區別、相互依賴) 1、相互區別: a、感性認識是認識的低級階段;理性認識是認識的高級階段。 b、感性認識是客觀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而產生的對事物表象的認識;理性認識是在感性材料的基礎上通過抽象和概括對事物本身及規律的認識。 c、感性認識通過感覺、知覺、表象三種形式反映;理性認識則通過概念、判斷、推理三種形式來反映。 d、感性認識反映事物的現象;理性認識反映事物的本質。 2、相互依賴: a、理性認識依賴于感性認識。感性認識是認識活動的起點。 b、感性認識有待于發展到理性認識,這是認識的任務。 c、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是相互包含,相互滲透的。 d、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是辯證統一的,統一的基礎是時間。 3、割裂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辯證關系會導致唯理論或經驗論的錯誤。 PS1:理性因素與非理性因素 1、認識過程主要是理性思維的過程,同時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參與。 2、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觀、理性思維等能力,它在認識過程中起主導作用; 3、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動機、欲望、信念、信仰、習慣、本能等,以非邏輯形式出現的幻想、想象、直覺、靈感等也屬于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對人的認識活動的發動與停止、對主體認識能力的發揮與抑制起著重要的控制和調節的作用。 4、非理性因素對理性因素起著動力調控的作用,同時又要受人的理性因素的決定與制約。 PS2: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 1、經驗屬于感性認識范疇; 2、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歸根到底都源于實際; 3、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是“源”與“流”的關系; 4、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都是人類知識的來源;直接經驗是一切知識的最終來源。 認識的(反復性和無限性)與(認識和實踐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 1、由于客觀事物本身的復雜性及發展過程的無限性,人對事物的認識要受到主觀和客觀條件的限制,特別是受到具體的實踐水平的限制,因此,認識的發展要經過“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循環往復、以至無窮的過程。就某個具體事物而言,人們對它的正確認識,往往要經過由實踐到認識、由認識到實踐的多次反復才能完成; 2、就對于過程的推移而言,人們的認識又是一個無限發展的過程。 3、認識運動的反復性和無限性決定了主觀和客觀、認識和實踐的統一是具體的和歷史的。也就是說,人們的認識和客觀過程的符合是一定的具體歷史條件下的符合,是在社會實踐發展的一定的具體歷史階段上的符合。反對割裂二者統一的“左”和右的錯誤。 PS3: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 1、創新包括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 2、理論創新是實踐創新的先導,實踐創新是理論創新的基礎,兩者相互依賴、相互促進。 真理發展律(真理發展過程中,真理與實踐標準的絕對與相對) 絕對真理與相對真理的辯證關系(相互區別、相互滲透、相互聯結) 1、相互區別: a、任何絕對真理都是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都具有不依賴于人的(客觀)內容,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人的認識按其(本性)能夠正確認識無限發展的客觀世界,也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b、相對真理是指人們在一定條件下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認識是(有限)的,即真理是有條件的。從認識的廣度和深度來看任何真理都是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近似)的反映。真理有待擴展和深化。 2、相互滲透:任何相對真理中都包含著絕對真理的部分;無數絕對真理的綜合構成絕對真理。 3、相互聯結:真理是由相對走向絕對的永無止境的發展過程,任何真理認識都是由相對真理向絕對真理轉化中的一個環節。 實踐標準的絕對性與相對性(辯證統一) 1、實踐標準的絕對性:(唯一、時間) a、檢驗認識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標準只能是實踐,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b、時間對一切認識最終都能作出檢驗,沒有實踐檢驗不了的認識。 2、實踐標準的相對性:(具體、過程) a、任何實踐都是具體的,都受一定歷史條件的限制; b、實踐對認識的檢驗不是一勞永逸的,是一個過程。 c、因此,一定歷史階段的實踐對認識真理的檢驗是有條件的、相對的。 四、歷史觀(2個核心、2大規律) 2個核心:社會、人 社會(物質要素、基礎、本質、結構) (物質要素)地理環境、人口和生產方式是構成社會運動的基本的物質要素,這些要素的總和構成了人類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 PS1:社會與自然(可持續、協調) 1、地理環境、人口因素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a、是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自然前提和必要條件; b、對人類社會的發展起加速或延緩的作用; c、維護生態平衡,自覺控制人口增長,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2、努力實現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協調發展: a、社會發展是一個人類與自然協調發展的過程; b、社會發展是合目的性和合規律性的統一; c、將發展科技與生產力與保護生態環境有機地統一起來; d、將人類生活的內在尺度和生態環境規律的外在尺度有機的結合起來。 (基礎)社會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本質)如何理解社會的本質,這是歷史觀的核心問題。馬克思說:“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 (結構)經濟結構;政治結構;觀念結構 1、經濟結構:基礎性的結構;決定社會的政治結構、觀念結構;指與生產力發展的一定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的總和)。經濟結構所反映的內容是生產關系、經濟關系,表現為一定的社會經濟制度。 2、政治結構:又稱政治上層建筑,由兩部分構成:政治法律(制度);政治法律(設施)。(國家政權是核心) 3、觀念結構:又稱思想(或觀念)的上層建筑,由各種意識形態組成的有機系統,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觀念、宗教觀點、藝術思想和哲學等社會意識形式及其聯結方式。 人(本質、價值、自由) (本質)(唯物史觀與資產階級“人性論”的比較) 1、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人的本質是(人的社會性);資產階級“人性論”-生物屬性。 2、規定人的本質最主要的是(生產關系);資產階級“人性論”-抽象的共性。 3、人的本質是(具體的、歷史的);資產階級“人性論”-永恒不變的人性。 4、在階級社會,人的社會性主要表現為(階級性);資產階級“人性論”-超階級的“人性論”。 (價值)(唯物史觀強調人的社會價值是第一位的) 1、人的價值在社會關系中存在。 2、人的價值包括兩方面內容:個人對社會的責任;社會對個人的尊重和滿足。 3、人的價值關系就是個人的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的關系。 PS2:真理與價值 1、真理是人對客觀規律的正確認識,只有正確的認識,才符合人的利益。 2、價值體現的是客觀事物對作為認識主體的人的意義,是一種主體尺度,它推動人去認識客觀事物的規律。 3、認識真理和實現價值對社會都是重要的。認識真理是實現價值的前提和基礎;實現價值是認識真理的動力和歸宿。 (自由)(自由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狀態,人的自由的真正實現就是人類的解放) PS3:自由與必然 1、自由和必然是對立的統一; 2、必然是事物發展一定如此的規律性;自由是對必然的正確認識和對客觀世界的改造; 3、自由在于認識和把握必然并利用必然來達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4、自由是具體的、歷史的,沒有絕對的自由。 2大規律:社會發展律、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律 社會發展律(生產關系與生產力、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社會基本矛盾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 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狀況規律(相互制約、相互作用)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是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力狀況決定生產關系的性質和發展;生產關系對生產力具有能動的反作用,這種反作用的性質取決于生產關系是否符合生產力的狀況。 上層建筑一定要適合經濟基礎發展狀況規律(重視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決定它的產生、性質、變化和發展方向。 2、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a、上層建筑必須為自己的經濟基礎服務;(自發去服務) b、上層建筑利用政權力量和思想影響促進自己經濟基礎的形成、鞏固和發展,同不利于自身經濟基礎的舊生產關系及上層建筑作斗爭;(主動來干預) c、上層建筑對自身經濟基礎是起促進作用,還是阻礙作用,主要看它是否適合自身經濟基礎的要求。(匹配是關鍵) 3、上層建筑對生產力乃至整個社會發展作用的性質,取決于它所服務的經濟基礎的性質。服務于先進生產關系時促進生產力及社會發展,反之阻礙。 PS4:社會意識與社會存在 1、社會存在主要是指社會物質生活過程和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主要指生產方式。社會意識是精神生活,是社會存在的反映,主要是對物質資料生產方式的反映。社會意識包括社會的人的一切意識要素和觀念形態。 2、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決定其內容、形式和產生、發展。 3、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有反作用。先進的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發展起促進作用,反之阻礙。 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律(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和歷史的創造者) 1、生產方式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生產力是最終決定力量,而人民群眾是(生產力的體現者); 2、人民群眾是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創造者); 3、人民群眾是(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是推動社會歷史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決定力量; 4、人民群眾的歷史創造作用受社會經濟、政治、精神等條件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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