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招聘大學生村官11月25日起報名
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時間:2009-11-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五、筆試
(一)筆試由市招考聘用大學生“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
(二)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和《申論》兩科(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復習書籍),每科滿分為100分。
(三)筆試時間: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
(四)考試地點:見《 準考證 》。
(五)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按《綜合知識》成績占50%,《申論》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
(六)有關政策
1.根據《呼和浩特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呼政發[2007]50號),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10分(綜合知識和申論成績各加5分),然后加權計算筆試成績。其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5分)×50%+(申論成績+5分)×50%。
2.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五部門《關于內蒙古自治區2007年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以及選調優秀大學生工作的通知》 (內人發〔2007〕36號),“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5分。既是“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也是“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不累計加分。具體加分辦法為:綜合知識成績加2.5分,申論成績加2.5分,其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2.5分)×50%+(申論成績+2.5分)×50%。
報考者同時具備以上1.2.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即所有科目加權前所加分之和最高只能加 10 分(綜合知識和申論成績各加5分)。
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內蒙古自治區編辦《關于切實做好內蒙古自治區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服務的通知》(內人發[2008]106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放寬至大學專科學歷。
(七)加分資格確認
對于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凡截止到2009年10月1日,服務期滿后未超出3年(2006年10月1日后服務期滿),且未被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按照加分標準統一給予加分。
服務期滿符合加分條件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經自治區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具有加分資格。
筆試結束后于2009年12月13日在呼和浩特黨建網、呼和浩特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通知。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旗縣招考聘用人數的1∶3比例,將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根據面試通知,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2009年12月15日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者視為自動棄權,依次遞補。
六、面試
(一)面試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大學生“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考務費每人100元。
(四)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生考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
七、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按各旗縣招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的人選50名。
八、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大學生“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體檢資格并依次遞補。
(二)考核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大學生“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己瞬缓细竦幕虮豢己藢ο髼墮嗟模来芜f補。
九、公示和聘用
市招考聘用大學生“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呼和浩特黨建網、呼和浩特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上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憑所在旗縣組織部門下發的聘用大學生“村官”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招考聘用的大學生“村官”為所在旗縣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并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呼黨辦發[2006]14號)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招考聘用的大學生“村官”的工資待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內政字[2006]376號)執行。住房、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休假及其他福利和社會保障,按照所在旗縣的現行規定執行。
十、培訓
招考聘用的大學生“村官”由市招考聘用大學生“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行崗前培訓。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相應處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整個招考聘用工作期間,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471-4669110(呼和浩特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
十二、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考生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違紀舞弊,確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考生在考試報名前簽訂“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對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
十三、其他
(一)此次考錄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間有關成績查詢、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黨建網、呼和浩特人事考試網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咨詢電話:0471—4606003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