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紅塔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玉紅政辦發〔2003〕6號)精神,結合紅塔區衛生系統工作實際,現將紅塔區衛生事業單位200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㈠熱愛衛生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㈡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9年9月18日后出生)。 ㈢紅塔區戶籍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醫學院校中專及其以上學歷;非紅塔區戶籍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醫學院校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在編在職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中級及其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5年及其以上工作經歷。上述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醫師資格報名考試的規定,具備報考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條件(或具有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證)。 ㈣在編在職報考人員須出示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紅塔區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此次報考范圍內)。 三、招聘崗位、專業及條件 http://www.htqrs.gov.cn/htrc/News_View.asp?NewsId=387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09年9月28日——29日 報名地點:紅塔區人力資源市場(紅塔區玉興路68號) 2、實行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筆試報名相關費用50元/人。 3、2009年10月11日,到紅塔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若有變化,以《筆試準考證》注明為準。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兩種,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實踐技能考試成績(60%)。 1、筆試 筆試開考條件: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錄用數達到3:1的比例才能開考。 筆試內容以衛生法律法規、執業醫師應具備的相關業務知識為主。 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2009年10月13日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2、實踐技能考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條件及專業,于2:1的比例確定參加實踐技能考試人員,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擬進入實踐技能考試人員本人自愿進行選崗,所選崗位即為本人報考的崗位(錄用單位);經選崗后再按程序進行實踐技能考試。招考崗位分類為: 第一崗位:玉溪市第三人民醫院、紅塔區婦幼保健院、北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城鎮中心衛生院、大營街鎮中心衛生院、研和鎮中心衛生院、春和鎮衛生院。 第二崗位:紅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第三崗位:高倉鎮衛生院。 第四崗位:洛河鄉衛生院、小石橋鄉衛生院。 (2)實踐技能考試內容: 個人綜合素質、醫學基本技能操作。 (3)實踐技能考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4)若出現進入實踐技能考試人員自愿放棄實踐技能考試時,該崗位不再進行依次遞補,即實行等額考試,但該崗位實踐技能考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即達不到70分者取消該崗位聘用資格。 (5)實踐技能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考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規定時限內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3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如無異議,由紅塔區人事勞動局、紅塔區衛生局批準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七、招聘紀律 (一)通知時效。報考者須留下有效聯系方式,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在紅塔區人事勞動局、紅塔區衛生局發出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若在考試工作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即取消考錄資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本通知由招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玉溪市紅塔區人事勞動局玉溪市紅塔區衛生局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
公務員精講班輔導 |
主講老師 |
課時 |
學費 |
論壇 |
報名 |
|
---|---|---|---|---|---|---|
行政能力測驗網絡輔導 | 伊強 | 30 | ¥300 | |||
申論網絡輔導 | 陳亞菲 | 30 | ¥200 | |||
公務員面試指導網絡輔導 | 張玲莉 | 10 | ¥200 | |||
學費:《行政能力測驗》300元,《申論》200元,《公務員面試指導》200元; |
熱門資料下載: |
公務員版塊列表: |
公務員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玉溪:紅塔區農業事業單位09年招聘通知 |
|
|
【育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 |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② 本網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育路網發布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育路網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育路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