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10年公務員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8-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0年黑龍江公務員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如下: 筆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一般職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200分,總分400分。公安、司法、檢察、法院部門部分職位加試科目分別為《公安基礎知識》、《監獄勞教基礎知識》、《檢察基礎知識》、《審判基礎知識》,統一納入公共科目筆試考試,每科獨立成卷,滿分均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分別為:(1)公、檢、法、司有加試科目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試科目成績+政策加分)×40%;(2)其它職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政策加分)×50%。
加試專業科目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另行確定。
報考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生,加試微機打字速度技能測試(每分鐘聽打80個字)。報考法檢系統法警職位的考生,加試體能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依據。考試大綱在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擬定于2009年10月24日(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上午8:30-10:30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11:00-12:00 公、檢、法、司部門部分職位加試科目考試;
下午13:30-16:00 申論;
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均無效)。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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