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氣象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來源:內蒙古人才網發布時間:2009-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氣象部門推進現代化氣象業務體系建設和人才體系建設需要,決定公開選拔招聘45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送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培訓氣象專業知識后,充實到全區盟市級事業單位從事氣象預報預測、氣候與氣候變化和公共氣象服務工作。我局將組織公共科目考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共科目考試
1.考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滿分100分。考務工作委托自治區人事廳協調自治區人才交流中心組織實施。不指定任何考試復習教材及考試大綱。
2.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試卷統一漢文制卷。
3.考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
4.考試時間:200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5.考試確認時間為8月25日—30日,請應聘人員登錄內蒙古人才網(網址:http://www.nmgrc.com)填寫報考資料進行考試確認,審核通過2日后,進行繳費和打印準考證。
6.考試費用:報名費及考務費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標準執行,每名應聘人員需在網上交報名費和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共70元(報名費每人20元、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50元)。
7.公布考試成績:自治區氣象局將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內蒙古人才網及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門戶網站公布。
8.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與資格復審
1.面試。自治區氣象局成立面試小組于9月9日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新城區海拉爾大街49號內蒙古氣象局)對筆試通過人選集中面試,根據現場綜合表現確定錄用人選。
2.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環節應聘人員面試時,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求職簡歷(附成績單)由用人單位審核。
三、體檢和考核
1.體檢。體檢定于9月10日進行,體檢工作由區局組織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考 核。考核工作由區局成立考核組。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用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確定擬聘人員
用人單位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報區局領導審核確認。
五、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選確定后,內蒙古氣象局按照畢業生接收程序辦理錄用手續,經錄用人員全部列入國家事業編制。
六、專業知識培訓
擬定于2009年9月中下旬,錄用人員由自治區氣象局統一組織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學進行為期一年的氣象專業知識培訓。送培人員在培訓期間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負責管理,違反校紀校規情節嚴重的,自治區氣象局可解除人事關系,予以清退。
七、結業上崗
培訓內容全部合格取得結業證書后,按結業成績和培訓期間表現面向全區盟市級事業單位進行派遣,對各項表現優秀的派遣至自治區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因成績不合格未取得結業證書的,可自治區氣象局可解除人事關系,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項
在 報名初審、筆試、面試等環節落選的應聘人員(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有意愿到旗縣級氣象局(站)工作的,可根據本人志愿向各盟市氣象局推薦,由各盟市氣象局擇優錄用至旗縣級氣象局(站)直接工作(全額事業編制),有此意向的應聘人員請致電各盟市人事科咨詢,求職簡歷投遞至各盟市氣象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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