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政法干警招錄部分職位取消13日起改報
來源: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發布時間:2009-08-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按照《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面向社會定向招錄公告》的要求,現基層公安機關招錄培養民警報名工作已經結束,一些職位因報名人數少無法形成競爭,故現予以取消(具體取消的職位見附表1、附表3、附表5)。報考上述被取消職位且已通過體能測試的考生可在8月13日8時30分至8月14日11時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改報附表2、附表4、附表6中所列的公安機關招錄培養民警職位。
具體是:已報考附表1職位的考生可改報附表2中所列職位;已報考附表3職位的考生可改報附表4中所列的職位;已報考附表5職位的考生可改報附表6中所列的職位。未及時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責任自負。此次取消的職位將待筆試結束后,再按照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在報考公安機關各招錄培養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據有關規定公開進行二次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另行通知。
改報職位資格審查時間為8月13日8時30分至8月14日17時。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截止時間為8月15日16時30分。通過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確認工作結束。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吉林省公務員局
吉林省公安廳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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