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錄取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取人員,由省招錄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未發現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錄取的,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五、關于招考時間安排 7月15日,發布招考公告,16日報名與資格審查。 8月29日、30日,全省統一筆試時間。 9月中旬,公布筆試成績。 9月下旬,面試、體檢與考察。 9月底至10月上旬,公示、審批、發放錄取通知書。 10月中旬,入學。 六、關于學生的培養、管理與畢業錄用 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須與定向錄取院校、所定向的省級政法機關和具體定向的政法單位簽定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被錄取的(擬)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門統一確定相關優撫政策。被錄取的高校畢業生,戶口應遷入錄取學校。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定管理,應嚴格遵守院校各項規章制度。 試點班的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給生活補助。生活補助費的發放標準,按照財政部財行[2008]459號文件規定執行。 對于合格的畢業生,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試點班學生畢業后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需服務滿7年,專科層次的需服務滿9年,方可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告后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七、紀律監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荚噲竺ぷ魅藛T要嚴格按照《招錄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工作人員和參考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工作人員將按照《公務員法》及相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終身禁止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招錄工作未盡事宜,由省政法干警招錄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省政法干警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3樓1310室 咨詢電話:0851-6824280 傳 真:0851-6826549 監督電話:0851-6828077 網上技術咨詢電話:0851-6810676、6831833 網上交費咨詢電話:0851-6830628 省公安廳政治部干部處咨詢電話:0851-5904036 省司法廳政治部人事警務處咨詢電話:0851-5841358 省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咨詢電話:0851-6992022 省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咨詢電話:0851-6572071 (以上咨詢電話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時間) 省委政法委 省委組織部 省編委辦 省高級人民法院 省人民檢察院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公安廳 省司法廳 省財政廳 省民政廳 省軍區政治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
公務員精講班輔導 |
主講老師 |
課時 |
學費 |
論壇 |
報名 |
|
---|---|---|---|---|---|---|
行政能力測驗網絡輔導 | 伊強 | 30 | ¥300 | |||
申論網絡輔導 | 陳亞菲 | 30 | ¥200 | |||
公務員面試指導網絡輔導 | 張玲莉 | 10 | ¥200 | |||
學費:《行政能力測驗》300元,《申論》200元,《公務員面試指導》200元; |
熱門資料下載: |
公務員版塊列表: |
公務員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貴州:2009年公務員招考昨日筆試 |
|
閱讀下一篇:貴州: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計劃職位表 |
|
|
【育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 |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② 本網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育路網發布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育路網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育路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