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實用印及簽字 (一)企業印章 企業印章包括:公司法人、財務、合同和部門專用章。公司宣傳、企業管理、對外業務、公司決策、行政事務等有關文書(包括各類合同)需加蓋公司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司財務專用章主要作公司對外開具的票據和與公司相關的金融事務以及財務報表之用途;公司內部生產、管理使用部門專用章。部門專用章不直接對外使用,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只用于本部門對外的一般業務宣傳或代表本部門向公司書面匯報情況或提議之用。 (二)企業印章的使用范圍 1、凡屬以企業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需要加蓋公司法人公章; 2、凡屬企業內部行文、通知等,使用公司內部印章; 3、凡屬部門與公司、部門與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工作文件等,加蓋部門印章; 4、凡屬經營類的合同、協議等文本,一般使用企業合同專用章或企業法人公章; 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三)對合作企業的印章核實及監控 1、核實對方企業公章名稱與營業執照企業名稱是否一致。 2、合同、訂單等印章是否符合用印有效性規定。 3、雙方經濟合同用印是否合理、完整。 4、跟單員對業務中首次出現的合作企業的印章印鑒樣,須做好復印、留底、備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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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聶榮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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