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市人事局同意,決定對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需要補充的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局直屬醫療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對象范圍和學歷、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面試比例、體檢標準詳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醫德和職業素養;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及業務能力; 4、2009年畢業的國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09年7月14至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3、報名辦法:先從網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一式2份詳見附表),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報名者限報局部分直屬單位中一個單位。 4、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財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2號)規定,收取筆試考務費80元(每科40元)。 5、筆試準考證的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身份證和招聘單位出具的考務費收據于2009年7月17日到報名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 6、為了體現公平競爭,報考同一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原則上減少該專業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分為專業科目和英語科目,對少量崗位(如:設備科、心理學等)的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參考公務員考試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內容)。筆試時間為2009年7月20日下午2:00—5:00,考生持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報考職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果出現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的成績相同,可并列進入面試。考生可于7月下旬在寧波衛生網(www.nbws.gov.cn)查看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按規定進行。各招聘單位面試工作的具體安排請注意寧波衛生網上的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折算),從高分到低分每個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錄取)。考生可登陸寧波衛生網查看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 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在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見附件),參照浙江省人事廳印發的《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考核的程序、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市衛生局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事局核準后,在寧波人事編制網(www.nbrs.gov.cn)和寧波衛生網(www.nbws.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屆時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簽訂協議的視作自動放棄。若發現招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寧波市衛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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