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貿易術語的選擇和運用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6-30 14:40:59
貿易術語的選用問題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的經濟利益。因此,在交易磋商時,貿易雙方都從自身的利害得失考慮,都希望采用對自己有利的貿易術語。為了順利執行合同和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驗教訓,選用貿易術語時應注意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貫徹平等互利、多創匯、少用匯原則
一般說來,在出口業務中,外貿企業應爭取選用CIF(CIP)術語,以便于船貨的銜接,更能促進我國遠洋運輸和貨物保險事業的發展,增加運費和保險費收入。進口業務中,對于大宗買賣應爭取選用FOB(FCA)術語,可節省外匯運費和保險費支出,促進我國的運輸和保險業。但一切都應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靈活選用貿易術語,在適當情況下,也可做一些讓步。
二、貨物特性及運輸條件
國際貿易中的貨物品種很多,不同類別的貨物具有不同的特點,它們在運輸方面各有不同要求,故安排運輸的難易不同,運費開支大小也有差異。這是選用貿易術語應考慮的因素。此外,成交量的大小,也直接涉及安排運輸是否有困難和經濟上是否合算。當成交量太小,又無班輪通航的情況下,負責安排運輸的一方勢必會增加運輸成本,故選用貿易術語時也應予以考慮。例如,在大宗貨物出口貿易中,如果我方組織船源有實際困難的,而買方為了獲取較低的運價和保險費用上的優惠,要求自行租船裝運貨物和辦理保險,為了達成該筆交易,我方也可按FOB術語與之成交。
三、考慮運價動態
運費是貨價構成因素之一,在選用貿易術語時,應考慮貨物經由路線的運費收取情況和運價變動趨勢。一般來說,當運價看漲時,為了避免承擔運價上漲的風險,可以選用由對方安排運輸的貿易術語成交,如按C組術語進口,按F組術語出口。在運價看漲的情況下,如因某種原因不得不采用由自身安排運輸的條件成交,則應將運價上漲的風險考慮到貨價中去,以免遭受運價變動的損失。
四、考慮運輸方式
不同的貿易術語都有其所適用的運輸方式,如FOB、CFR、CIF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航運,而FCA、CPT和CIP能適用各種運輸方式。不顧貿易術語所適用的運輸方式,而盲目地選用,則會給交貨帶來諸多不便,嚴重的可致使貿易的某一方陷入困境并遭受損失。目前由于集裝箱運輸和多式運輸的廣泛運用,使貿易術語的選用由以前傳統的FOB、CFR、CIF發展到現在的FCA、CPT和CIP。原因之一是老三種術語會增加我方的風險責任,把風險界點由貨交承運人延伸到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原因之二是推遲了運輸單據的出單時間,因而延緩了我方交單收匯的時間,影響我方資金周轉和造成利息損失。所以,在出口業務中,應積極推廣“新三種”貿易術語的應用。
五、考慮海上風險程度
在國際貿易中,交易的商品一般需要通過長途運輸,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可能遇到各種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風險,特別是當遇到戰爭或正常的國際貿易容易遭到人為障礙與破壞的時期和地區,則運輸途中的風險更大。因此,買賣雙方洽商交易時,必須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不同運輸線路和運輸方式的風險情況,并結合購銷意圖來選用適當的貿易術語。
六、考慮辦理進出口貨物結關手續的難易
在國際貿易中,關于進出口貨物的結關手續,有些國家規定只能由結關所在國的當事人安排或代為辦理,有些國家則無此項限制。因此,當某出口國政府當局規定,買方不能直接或間接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則不宜按EXW條件成交;若進口國當局規定,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辦理進口結關手續,此時則不宜采用DDP,而應選用DDU或DES條件成交。
綜上所述,選用貿易術語要考慮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我們應根據不同貿易對象、不同商品、不同貿易條件,全盤考慮,最終選擇出能維護企業和國家最大利益的貿易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