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有健全的宏觀調控體系。這既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和現代市場經濟的特征,又是彌補市場調節缺陷的需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和加強宏觀調控,都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國家必須對市場活動加以正確的指導和調控。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的基本平衡,即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即產業結構、地區結構、生產力布局的優化;引導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是: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建立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宏觀調控體系,在調控模式上必須實現以下三個轉變:一是由原來的直接管理為主轉向以間接管理為主;二是由原來的以行政手段為主轉向以經濟手段為主;三是由原來的以指令性計劃為主轉向以指導性計劃為主,形成以間接方式為主的宏觀凋控體系。宏觀調控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包括利率、稅收、價格、匯率等,以及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引導和調控經濟運行。在宏觀調控中,各種調控手段都有其自身的作用特點,相互之間不能替代。因此,必須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才能對復雜的經濟活動和利益關系進行有效的調節和控制。 完善宏觀調控體系,重點是加快財稅、金融、投資、計劃體制的改革。財稅改革是要從體制上理順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之間的關系。金融體制改革是要理順金融體制、銀行體制,強化中央銀行的地位和作用,發展商業銀行,建立政策性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加強對金融業的監管,防范金融風險,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增長。投資體制改革是要建立法人投資和銀行信貸的風險責任,提高投資效益,落實投資主體,明確風險承擔主體。計劃體制改革是要轉變計劃管理職能,提出計劃工作的宏觀性、戰略性、政策性的特點,把計劃的重點放在中長期計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