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協調發展 自然界的終極價值就在于它創造生機勃勃的生命,賦予萬物以生命的形式,并為萬物的生長壯大提供最基本的養分和空間。我們強調自然的倫理價值,并不是否定人的生存價值。“天人合一”即“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命題是應該堅守的倫理支撐點。生命發展的高級形式是人,但發展和進化的過程卻是以自然界為基礎,以其它生命形式為中介,破壞自然,戕害環境無異于毀滅我們生存的自然以源,無異于人類的自我毀滅。 人類社會同樣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是物質世界的一部分。人類社會永遠不能離開自然界,不能違背自然界的客觀規律,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是相互依存的。因此,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應當協調發展,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人類社會所面臨的一系列生態環境資源問題,最直接原因是人們沒有正確協調好人與自然界的關系,在利用自然資源時沒有尊重自然界的客觀規律。 人類的實踐活動是有目的的,目的的實現受到客觀條件及其規律的制約。面對人與自然關系的沖突現狀,人類必須從實際出發,遵循和利用自然規律的社會規律,做到科學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改變了傳統認識論對主客體關系的處理,即不再只是把客體當作主體認識和改造、征服與獲取資源的對象,而主張在自然和社會發展可持續性的前提下,實現主體與客體,自然與社會的和諧共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