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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醫科大學2017年招生簡章及計劃
南方醫科大學前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軍醫大學,創建于1951年,1979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2004年8月整體移交廣東省,更名為南方醫科大學。
現有校本部、順德2個校區,占地面積168萬平方米,建筑面積84.5萬平方米,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地區招生。現有17個學院,開設本科專業30個,其中7個國家特色專業,9個廣東省特色專業,6個廣東省熱門專業,全日制在校生約2萬人,研究生4300余人,博士招生規模位列全國獨立醫學院校第二。
院校名稱:南方醫科大學
院校國標代碼:12121
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市白云區沙太南路1023號,郵政編碼510515;
南校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13號,郵政編碼510315;
順德校區: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馬崗大道33號,郵政編碼528305。
辦學層次:專科、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
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招生計劃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可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招生體檢標準
1、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2、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管理規定予以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色盲色弱的考生有嚴格的專業限制,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填報。
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的標準執行。
住宿費: 執行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審批的相關標準【1500元∕人·學年,1700元∕人·學年(帶空調)】(宿舍水電實行定額管理,超出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付)。上級物價部門如對收費標準有所調整,則按最新核定的標準執行。
證書頒發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南方醫科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臨床醫學(本碩博連讀)八年制學生,達到培養目標,符合博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的博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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