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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荚囌猩贫雀母铮瑒撔氯瞬胚x拔機制,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6]2號)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在江蘇省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有明顯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外語語種為英語的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等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以上;或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
4、思想道德品質優秀,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各種思想道德品質類獎勵或榮譽、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者;
5、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5門課程成績達2A2B1合格者。
二、招生人數
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2016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報名程序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請登錄南通大學招生網站http://zs.ntu.edu.cn,進入“南通大學綜合評價錄取考生報名系統”報名,2016年4月1日報名開始,2016年4月15日報名截止。請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碼注冊賬號,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載打印相關表格,由所在中學核實該表信息后蓋章簽字。
2、郵寄書面材料。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于2016年4月17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編226019)。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用A4紙打印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南通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申請表》;
(2)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以及年級排名情況匯總表復印件(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
(3)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勢的材料(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
(4)個人陳述材料,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在800字左右;
(5)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3、材料確認。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適時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網上予以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四、選拔程序
學校將通過南通大學招生信息網及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南通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政策,使中學、考生和家長了解學校綜合評價錄取的目的、內容、要求和辦法。具體程序為:
1、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將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2、繳費與確認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5月10日前繳納報名測試費6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戶名:南通大學,開戶行:建行南通分行營業部,賬號:3200 1648 6360 5912 3123,匯款說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測試費、考生姓名及考生號。
報名繳費的考生須于6月1日-13日登錄“南通大學綜合評價錄取考生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3、報到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6年6月18日8: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匯款憑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南通大學主校區(南通市嗇園路9號)辦理報到、領取準考證。
4、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6年6月19日上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學校參加面試(具體安排詳見南通大學本科招生網zs.ntu.edu.cn及考場外公告)。考生可根據各自的興趣愛好,通過提前觀看南通大學校情片、登錄我校范曾藝術館、張謇教育史館、神經再生重點實驗室、專用集成電路設計重點實驗室、眼科博物館、藍印花布藝術館等具有學校特色的教育教學及科研資源網站查閱資料(南通大學本科招生網將提供相關資料或網站鏈接)。在此基礎上,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素養、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
5、確定入選考生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對于參加學校綜合評價錄取測試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忌嬖囯A段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考生面試階段總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80分)+考生條件分(滿分為20分)
“考生條件分”計算方法具體見下表:
高中階段競賽獲獎 |
||
等級 |
分數 |
|
國家級一等 |
20 |
|
國家級二等 |
17 |
|
國家級三等 |
14 |
|
省級一等 |
11 |
|
省級二等 |
8 |
|
省級三等 |
5 |
|
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成績 |
||
必測科目等級 |
分數 |
|
4A |
5 |
|
3A |
3 |
|
2A |
2 |
|
1A |
1 |
|
備注:1、各類競賽等級由南通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委員會予以認定; 2、同一競賽獲獎只記最高獎,不累計加分; 3、團體項目獲獎減半加分; 4、報名條件第4條不加分。 |
按照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的200%,擇優確定學校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6、志愿填報
入選考生須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在6月27日-29日將我校填報為綜合評價錄取志愿。
五、錄取政策
根據考生報考科類,在面試的基礎上,結合考生高考成績等相關要素,采取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對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擇優錄取。
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為:將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按50%計入;面試階段總成績滿分100分,按35%計入;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折算分滿分5分,按實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滿分4分,按實計入,具體操作方法為針對在綜合素質評價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項均為合格的考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級為1A得1分、2A得2分、3A得4分;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折算分滿分6分,按實計入,具體折算方法為A+得3分、A得2分。以上五者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得分。
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50%(含)(按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下同)的考生,滿足其第1專業志愿錄取;
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名50%以后的考生,滿足其前3個專業志愿之一錄取(考生須填三個專業志愿以上。因未填三個專業志愿以上而未被錄取,考生責任自負);
對于取得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以上,所報專業符合學校選科要求。
學校將按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
六、監督機制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并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學生的被選拔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廳。
4、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5、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錄取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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