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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市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外地轉京戶口限2009年12月7日前在京落戶者)。
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可以報名。報名時須持有北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范圍內報名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
(1)體育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體育類單獨招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考試和招生;
(2)藝術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
(二)報名辦法
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09〕33號)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二、志愿填報
考生填報志愿一律采取網上填報。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填報志愿。
考生填報志愿要按錄取批次順序選報,藝術院校(專業)本科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公安類院校、體育院校(專業)、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專業、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外交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參加本科提前批錄取;其他本科院校分別參加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錄取;藝術類高職和部分專科專業在本科之后參加專科提前批錄取;最后進行專科(高職)普通批錄取。
填報志愿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參加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錄取院校的志愿,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5月12日8時至17日24時。第二次填報專科提前批和專科普通批錄取院校的志愿,網上填報時間為7月28日8時至7月29日24時。
志愿欄目按錄取批次順序設置,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及數目如下:
本科提前批可選報兩個順序志愿學校;
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可在本批內各選報四所學校:第一志愿一所學校,第二志愿為平行志愿,包含A、B、C三所學校;
以上每個志愿學校可選報五個專業,并填報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專科提前批可選報兩個順序志愿學校,每個志愿學校可選報五個專業。
專科普通批可選報20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為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專科普通批的正式志愿錄取結束時,如高等學校計劃未完成,根據情況將重新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批次征集志愿可選報三所平行志愿學校,每個志愿學校可選報三個專業,并填報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專科普通批征集志愿可選報10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為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
考生在選報志愿時,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考生應把個人志向與國家建設需要緊密結合起來,要根據招生學校的要求,并結合本人在中學階段的德、智、體、美條件實事求是地填報志愿。
2. 考生填報志愿,要嚴格按照《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目錄”)填寫信息。
3. 考生應認真了解招生學校的情況及招生章程和有關招生規定,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在網上選報志愿,因考生填報志愿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各種照顧對象應在填報志愿前辦理相應證明手續,辦理手續時間及工作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各中學應將照顧對象名單于5月底前在校內張榜公布。
考生志愿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志愿填報時間一經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考試與評卷
考試和評卷在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科目:
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
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
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考生均應進行外語聽力測試,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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