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擇校
政策解讀
暨南大學是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之一,體育設施一流,連續四屆奪得全國大學生運動會“校長杯”。為保持暨南大學競技體育在高校中的領先地位,推動學生體育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2010年暨南大學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一、 招生計劃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人數不超過暨南大學招收本科生總人數的1%(約42人),各項目招生人數視生源情況和項目需求確定。
二、招生項目
田徑、游泳、羽毛球、武術、網球 、籃球、足球(其中籃球、足球只招收廣東籍考生)
三 、 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者方可報名。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歷,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四、報名辦法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暨南大學體育部網中下載《暨南大學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申請表》,申請表復印有效。同時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于2009年12月25日前郵寄到暨南大學部,并將申請表電子文檔和數碼照片以附件的形式發到郵箱。
(信封注明: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資料)
郵寄材料包括:
①暨南大學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申請表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
④近三年競賽成績證明復印件
⑤獲獎證書復印件
⑥獲獎證書及成績冊相對應的秩序冊復印件(秩序冊的封面和列有本人姓名的頁面)
⑦4張近期大一寸藍底免冠照片。
注:以上材料測試時需驗原件。
五、測試
1.報名截止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審核報名材料,初審合格者方能參加測試,測試名單將于2009年12月28日后在暨南大學招生辦公室和體育部網上公布。
六、錄取原則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學校將擇優錄取:
1、 參加暨南大學的測試,且成績達到暨南大學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標準,并符合相關項目對運動員的要求;
2、 凡報考暨南大學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須根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測試,成績合格者方能作為暨南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人選;
3、 文化課成績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
注:如果教育部關于高水平運動員或體育特長生的招生政策有所調整,以教育部當年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其余優秀運動員報考暨南大學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辦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七、管理辦法
被錄取
為暨南大學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入學后,暨南大學將進行專業復查考試及入學資格審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則被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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