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擇校
政策解讀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2號)文件精神,西南政法大學2010年將繼續在全國范圍內招收保送生,按照 “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的原則,采取中學推薦和個人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中選拔特長突出、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凡具備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條件、身體健康狀況達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愿意就讀西南政法大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均可按照本辦法提出報名申請,尤其歡迎具有藝術、體育等方面特長的考生報名。
二、招生計劃
45名,其中外語類40名,分布情況見附件。
三、申請辦法
申請者須登陸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填報《西南政法大學2010年保送生申請表》(報名后自動生成),填寫完整后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并用特快專遞寄至西南政法大學招生辦(請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 保送生申請材料 ” 字樣)。申請截止時間:2010年1月25日(以收到郵戳為準)。
相關保送生資格證明材料包括:有獲獎情況的請附獲獎證書復印件;外國語學校的保送生需要提供高中階段考試成績、畢業會考成績及全年級學習成績排名表復印件。所有相關證明材料須經考生所在中學簽字并加蓋校章。
四、錄取程序
1.初審。學校對收到的保送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合格名單通過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予以公布。
2.測試。初審合格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具體測試時間和測試方法將及時告知考生本人及考生所在學校。
3.公示。西南政法大學將依據考生申請材料、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等情況確定擬錄名單,分別在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及考生所在中學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
4.錄取。符合條件且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西南政法大學將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統一要求及時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郵寄至考生所在中學。
五、專業安排:
非外語類保送生可選報西南政法大學 2010年招生的所有專業(提前批次偵查學、治安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身體條件必須達到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法部法規教育司教學司〔2003〕16號文件的有關要求,詳細規定見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外國語中學(學校)的保送生只能選擇英語專業。
六、監督機制
西南政法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 “ 誠信 ” 的原則,保證推薦材料的真實可靠,對于弄虛作假的學生一旦查實將取消其保送資格;對于弄虛作假的中學將取消其推薦保送生的資格。
七、本辦法由西南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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