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北師范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為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文。
1. 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計劃招生人數。
2. 本校一志愿考生及管理類聯考申請調劑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3. 參加復試且合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后期學校若有名額調整,將按照排序依次錄取(已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系統”被其他學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定時間限解除“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4. 若成績合格的考生自愿放棄待錄取機會,按該專業其他調劑考生的總成績依次遞補。
5. 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后,待錄取通知發出2小時內接受待錄取信息。2小時以外沒有接受代錄取通知的考試,視為自愿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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