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蘭州市緊急出臺牛肉面限價令。7月7日,國家發改委在一檔電視欄目中就此事表態:“即使牛肉面經營者確實存在串通漲價行為,政府部門用行政手段去干預本應當由市場調節商品價格的做法,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略欠妥當”。沒想到,蘭州方面全不買賬,7月11日,蘭州市物價局、衛生局、質監局等5部門聯合向新聞媒體發布通報,一方面再次強調牛肉面系蘭州市標志性食品和市民生活必須品,其價格是典型的民生價格,其地位不亞于水電氣暖和公交票價;一方面列出牛肉面成本清單,認為“大碗牛肉面單位成本為2.19元,普通牛肉面價格維持在2.50元是有合理利潤的。”(7月12日《蘭州晨報》)
這顯然是在讓國家發改委為難!
其一,經濟改革二十多年,市場經濟的理念日益深化。“把屬于市場的交給市場”、“政府不可越位”,這樣的認識已經越來越普及了。而牛肉面顯然應該屬于由市場調節價格的一種商品,因為根據能夠讓人理解的普遍性邏輯,牛肉面對于蘭州市民來說不可能是不可替代的。完全不會是蘭州5部門所稱的“市民生活必須品”,因此其價格也就不會是什么地位不亞于水電氣暖和公交票價等的典型的民生價格。《蘭州晨報》7月9日的相關報道中有這么一段內容:“退了休的蘭州市民王大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牛肉面如果不進行限價,我會選擇豆漿、油條、牛奶等作為早餐。’”就很能說明問題。
但是,蘭州市政府有關方面完全不顧這些,固執的否認牛肉面是應該由市場調節的商品,堅持要使用行政手段對它的價格進行管理。創下了經濟改革以來的一個惡劣先例,即行政權力過度干預市場的先例。那么可以這么說,倘若各地紛起效仿蘭州,這“市場經濟”真不知要到哪里去找!而想一想中國近年來為了擺脫“非市場經濟”這個緊箍咒,在國際上談了多少次判,讓了多少的步,做了多少的工作,你就應該知道蘭州市對牛肉面限價這件事讓國家發改委多么的為難了。
其二,行政權力對市場的過度干預,是必然要伴隨而發生尋租行為的。其結果是使經濟運行的成本人為的被增大,最終則是轉嫁給消費者,這當然同樣會讓國家發改委為難。比如《北京商報》7月12日的一則報道稱,在蘭州經營著一家黃師傅牛肉面館的張經理7月11日向記者透露,“我們已經收到物價局的通知,明天(12日)就要去參加牛肉面的評級,還要交300塊錢,據說是‘監測費’。”他用“走過場”來形容這次牛肉面的評級,因為他只是帶著那300塊錢去物價局,不需要帶著本店的牛肉面或者做牛肉面的原材料,物價部門也沒有派人到他們店里進行監測。
看,這種問題不是已經在蘭州體現出來了嗎?如果蘭州方面不對牛肉面進行干預,牛肉面經營者哪里需要交這300元錢呢?但是,它最終是由誰承擔呢?當然是消費者。所以,這里恐怕就不僅僅是發改委為難的問題,近日媒體所稱“為限價叫好”的市民們恐怕也應該看到政府干預牛肉面價格可能給自己增加的負擔吧!
其三,近年間漲價的商品太多了,公眾早已怨聲載道。而在面對許多商品的漲價行為時,公眾的一個強烈要求便是公布該商品的成本清單。比如商品房,公眾一直在要求公布其成本清單。但總有專家強烈反對,說什么那是商業秘密,不可以公布。現在可倒好,蘭州方面把牛肉面的成本清單向全社會公布了,那么還有哪一種商品的成本清單不可以向社會公布呢?
即使我們就認同蘭州方面的說法,即使我們把牛肉面從應該由市場進行調節的商品“目錄”中剔除出去,上述問題恐怕還會存在。比如水、電、氣、暖的成本是不是應該公布啊?它們可同樣是市民生活必需品了,它們的價格可同樣是典型的民生價格了,總不能僅僅因為牛肉面是由小老百姓經營,而水、電、氣、暖都是由國企經營,于是,政府就只選擇公布牛肉面的成本清單,而不公布那些商品的成本清單了吧?這是不是也會讓國家發改委非常為難啊?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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