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新華網報道,同一個醫生看一次病,患者竟然掛了19次號,醫生也開出19張處方。這是發生在福州市第四醫院的一件怪事。當事醫生劉福生在一份向福州市衛生局反饋的材料中稱:病人吳某系精神分裂癥,根據病情適合“再普樂”治療,此藥費用較高,19次掛號處方,其中11張處方開了“再普樂”,8張處方中開了安坦、雙益平等4種藥物,還包括部分中成藥,系病人家屬要求用中藥配合治療。 劉福生說,已經將“再普樂”費用較高的情況告訴了病人家屬,病人家屬表示認可,還要求照顧他們多開些藥,以免天氣炎熱來回奔波。然而這一現象在福州市第四醫院并非個別。一位接受記者采訪的醫生坦言,許多醫生都這樣開處方,只是不知道“石頭會砸到誰的頭上”。
在規則面前,只有規則,沒有私情。在社會公正面前,只有制度,沒有舞弊,才能最大化的維護司法尊嚴,消除“大處方”。可這家醫院為了達到“多賣藥”的目的,竟然采用多次掛號的手段,分解大處方。福建省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黎昕評論:衛生部門出臺控制醫藥費用增長措施和醫保部門實行門診醫療費用定額管理,都是為了控制大處方,緩解群眾的“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部分醫院變相的“大處方”,使這些惠及普通患者的措施得不到真正落實。
再看看對當事人的處罰,截至目前,僅僅是“暫停醫師處方權”。福州市第四醫院醫務處主任施光錡將此歸結于衛生部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處方管理辦法。“這一辦法第19條規定: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于某些慢性并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想到了美國的做法,3月13日《羊城晚報》報道,有一次一位美國醫生出于好心,為距離醫院很遠的患者多開了一盒降壓藥,患者懷疑自己的病情加重了,舉報了這位醫生,醫生由此從副主任醫師降為勤雜工,被終生剝奪處方權。
對此,我們很多人都會認為是小題大做,可就是這種小題大做卻架起了行業規范的高壓線。這種高壓線不僅帶電,而且還帶不徇私情、不能容忍、不容污垢的“高壓電”。更不會像福州的醫生那樣,將差錯歸咎于國家制度。
巨大的違規成本就像是無處不在的魔影,只要當事人敢于違規,就會受到頭破血流、身敗名裂、代價極高、得不償失。不管是誰,只要敢于觸犯,就會毫不留情。這種只有制度,沒有溫情;只有殘忍,沒有體恤的懲戒看似不近人情,卻為人民大眾提供了“人人放心、不敢亂來”的醫療環境。任何行業規范,只有行業主體的從良積極性得到了喚醒、強制,行業規范和優良才不會成為紙上談兵。
我國醫生行業標準不可謂不嚴格,可在執行中,監管的雷聲很大,效果的雨點卻難以落下。只要有利益存在,人們內在的瘋狂逐利的野性就會得到空前膨脹。當好制度成為虛無、成為擺設的時候,我們再想期望行業規范和道德優良,那就只能是一種奢侈。
扭轉醫療醫德,僅僅進行道德考核是不夠的,更主要的是,要出臺道德、制度細則,并且將這種細則和醫生個人行為密切掛鉤,不留情面。當整個社會對敬畏道德、尊重規則的社會認同的時候,流失的道德才有可能真正回歸,和諧醫療才能回歸社會。
有人說醫德醫風從小事情著手,執法成本太高,占用的社會資源太多,得不償失。這是一種謬論。我們知道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香港的腐敗已成為香港的社會重病,就連公民裝個電話就得繳納茶錢。為了懲治腐敗,香港成立了廉政公署,對所有的腐敗行為,大大小小,角落深處,都伸出查處觸覺,終于形成了今天的清明社會風氣。今天,就連中學生考試作弊之類的小事香港廉政公署還照樣窮追猛打。
規則的有效率,關鍵在執行力度上,讓規則看守醫德醫風, “從小著眼,嚴打不放”,做好了“小”,“大”的優良醫風就能得到普及和認同。
結束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評論0
“無需登錄,可直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