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管理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湖南大學頒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進行具體實施,負責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認定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研究生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對復試過程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等各個環節公平公正。
二、復試要求
滿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具有復試資格:
1)藝術學[13]:總分不低于335分,且單科(總分100分)不低于60分,單科(總分150分)不低于90分;
2)工業設計工程(085237):總分不低于310分,且單科(總分100分)不低于50分,單科(總分150分)不低于85分;
3)藝術碩士(1351):總分不低于335分,且單科(總分100分)不低于50分,單科(總分150分)不低于90分;
三、2017年學院招生名額數及本次初試上線情況
四、復試時間及安排
五、復試形式
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復試總成績為240分。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6小時。
2、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40分,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測試5分鐘左右,專業素質測試(B1、B2、B3)各 5分鐘左右,綜合素質測試5分鐘左右)。考核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六、復試規則
1、面試小組成員由五人組成,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面試評分滿分為140分,面試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分取平均值。
3、面試全程錄像,考試順序將在面試教室門口張貼,請考生不要在考場喧嘩。
4、面試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交學院研究生培養辦保存備查。
七、調劑
本院接收本院進入復試考生調劑至我院非全日制專業碩士,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向院招生辦提交書面申請。所有調劑原則為報考該專業考生在錄取結束后名額未完成情況下接受調劑。
復試專業仍為原報考專業,請在規定時間提交書面申請,報學院備案(交申請時請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錄取遵從第一志愿,在非全日制名額有剩余的情況下接收全日制調劑考生的申請,再根據初試加復試的總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未被全日制專業錄取考生根據申請進行排序錄取至非全日制工業設計工程碩士。
八、擬錄取辦法
考生成績總分=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滿分740分,其中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40分),各錄取操作程序都遵循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專業綜合面試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未被第一志愿錄取,未按時提交調劑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
推薦免試研究生直接進入錄取程序。
未按時在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進行確認、未按時繳納復試費、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及招生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已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再允許變更專業。
調檔:錄取為全日制定向類別和非全日制碩士考生不調檔,定向類別的考生須向學校研招辦提供定向委培協議,全日制非定向培養的考生須調檔至我校。
九、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不參與獎助,學校不安排住宿。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教育部有關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文件)
十、公示和監督
學院將在本學院的網站公示復試成績、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復試實行巡視員和考生觀察員制度,監督復試全過程。
碩士招生復試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招辦反映,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紀檢監察處反映。
研招辦聯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傳真),電子郵箱yzb@hnu.edu.cn(郵件標題請注明:2016研招錄取)
紀檢監察處聯系方式:0731-88821680
十一、學制和學費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在學制內未能達到畢業論文答辯要求的研究生,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延長學習期限,延長期不再享受獎助。
所有碩士生都要繳納學費,學費標準以湘價教[2013]110號文件為準。
十二、獎助學金
學校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考生不參加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放。獎助學金的標準見學校相關文件規定。
十三、其他事項
(一)體檢: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有關體檢的問題請直接與校醫院聯系。
(二)調檔函:考生在參加資格審查時領取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將個人全部檔案調入我校。
(三)通信地址確認:我校通知書將通過EMS郵寄發放,擬錄取考生登錄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確認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錄取通知書能準確投遞,具體時間請見研究生院網站。
(四)錄取通知書:5月中下旬,錄取數據待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校有關通知請在以下網址查看,本通知與學校精神相沖突的地方,參照學校精神執行:http://gra.hnu.edu.cn/index.php/zsxx/ssyjs
(六)聯絡方式
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聯系人:龍老師
地址:湖南大學設計藝術學院538辦公室
湖南大學設計藝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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