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構成。復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原則上達到我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初試、復試成績各占50%,按總成績擇優錄取。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辦法如下:
一、復試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堅持以人為本,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1.領導機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研究生院、紀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管理,制訂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2.實施機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
組長:學院分管副院長
成員:學院相關領導
專家教授1人
研究生科科長
3.復試小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責任心強的教師組成,學院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在復試工作中的規范、責任和紀律,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MBA、MPA50分,其他專業200分,取整數):時間120分鐘
筆試科目為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劑專業)對應的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重復,詳見招生簡章。MBA、MPA考生必須參加政治理論考試。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
2.外語面試(MBA、MPA50分,其他專業100分,取整數):時間不少于5分鐘
口語50%、聽力50%。
3.綜合面試(MBA、MPA200分,其他專業200分,取整數):時間不少于15分鐘
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意識)、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說明: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復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及單項成績均達到滿分的60%。
四、時間安排
3月4日(星期六):公布學校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工作辦法。
3月8日(星期三):公布學院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安排。
3月10日(星期五):開放學校碩士復試及復試費網上交費系統。
3月15日(星期三)至3月20日(星期一):第一批學院資格審查、復試(含調劑)。
3月21日(星期二):第一批學院復試成績公布。
3月22日(星期三)至3月27日(星期一):第二批學院資格審查、復試(含調劑)。
3月28日(星期二):第二批學院復試成績公布。
3月29日(星期三)至4月5日(星期三):學院如需增補復試,由學院自主安排時間并通知考生。
4月6日(星期五):全校復試成績公布,復試結束。
5月:發放錄取通知書及調檔函。
說明:
1.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選擇“復試信息”模塊進行復試調劑,系統使用說明請見網上通知。
2.考生網上交復試費120元,再自行打印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
3.體檢統一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進行。
4.復試調劑信息以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為準,學校不再單獨公布復試名單。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的考生、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考生等須在復試前到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專業學位(含非全日制)導師可選擇研招網導師介紹該學院的任意導師,或咨詢學院研究生科,已報導師不能更改,如需更改請在學院研究生科資格審查時申請辦理。
7.復試批次:
批次 |
學院 |
第一批 |
001學院、002學院、003學院、004學院、005學院、006學院、007學院、011學院、012學院、013學院、016學院、017學院、018學院、019學院、022學院、024學院、026學院、031學院 |
第二批 |
007學院、008學院、009學院、010學院、018學院、021學院 |
8.復試校區:
校區 |
學院 |
沙河校區 成都市成華區建設北路二段4號 |
003學院、004學院、005學院、009學院、011學院(僅MBA)、012學院(僅MPA)、021學院、022學院、031學院 |
清水河校區 成都市高新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 |
001學院、002學院、006學院、007學院、008學院、010學院、011學院(除MBA外)、012學院(除MPA外)、013學院、016學院、017學院、018學院、019學院、024學院、026學院 |
校外調劑 |
|||
接收學院 |
接收專業 |
|
郵箱 |
009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071006神經生物學 071010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071011生物物理學 |
|
chengyuan@uestc.edu.cn |
021醫學院 |
105500藥學 107200生物醫學工程 |
|
medicine@uestc.edu.cn |
031基礎與前沿研究院 |
070200物理學 081700化學工程與技術 |
|
huangwulin@uestc.edu.cn |
除以上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不接收校外調劑 |
注:校外調劑考生調初試試卷時間統一在全國調劑錄取結束后(5月上旬),以考生在全國研招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上確認的調劑錄取結果為準,無需發送“調卷函”。
六、上報錄檢
1.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
2.院內調劑優先級由學院自定。
3.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4.擬上報考生經公示、教育部5月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正式錄取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5.我校錄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養過程,取消所有獎學金及其他獎勵待遇。
6.調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的新生必須在9月1日前將個人檔案調入學院,5月發放調檔函,郵寄地址為學校碩士復試系統登記的考生通信地址。委培協議: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其他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須在新生報到入學時將委培協議書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報到驗證處”蓋章(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資料下載”,除研招辦簽字蓋章留空外,其他內容均需如實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錄取通知書:5月發放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為學校碩士復試系統登記的考生通信地址。
七、復試紀律
1.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2.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八、監督與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由研招辦通知考生復議結果。
3.研招辦投訴郵箱:yzb@uestc.edu.cn。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投訴郵箱:jjs@uestc.edu.cn。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25人覺得有用
11
2017.03
2017年電子科技大學醫學院考研復試辦法......
11
2017.03
2017年電子科技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考研復試辦法......
11
2017.03
2017年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碩考研復試細則......
11
2017.03
2017年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會計碩士專業學位(非全日制)考研復試錄取細則......
11
2017.03
2017年武漢大學MBA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11
2017.03
2017年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