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范復試方式與過程,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復試工作自始至終貫徹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第三條 復試工作在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
第四條 復試對象為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報考本院相關專業并且初試成績達到我校與我院復試要求,經學院復試小組審查復核,報研究生院審批后確定的考生。
我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
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政治55分,外語55分,專業課一90分,專業課二90分,總分360分
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政治50分,外語50分,專業課一90分,專業課二90分,總分330分
生態學:政治45分,外語45分,專業課一80分,專業課二80分,總分350分
環境科學:政治50分,外語50分,專業課一90分,專業課二90分,總分350分
環境工程:政治55分,外語60分,專業課一110分,專業課二110分,總分350分
環境政策與管理:政治50分,外語50分,專業課一90分,專業課二90分,總分350分
自然資源管理:政治55分,外語55分,專業課一90分,專業課二90分,總分360分
第五條 復試內容
1、專業綜合課筆試(滿分100分);外語筆試(滿分50分)。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聽力測試20分,口語測試30分,滿分50分);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50分);
專業課筆試成績60分以上,外語筆試成績30分以上,外語聽力及口語水平測試30分以上,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90分以上,即為復試合格。
第六條 各項復試成績均合格的,將各項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排列錄取順序。初試成績權重為60%,復試權重為40%。
第七條 復試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1、通知
復試辦法和復試名單將在環境學院網站上公布。考生自行從研究生院網站上下載《復試通知書》。
2、復試報到
報到時間:3月3日下午14:30-15:30,報到地點:環境學院103室。
考生報到時應攜帶的材料:
(1)《復試通知書》;
(2)截至復試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證;
(3)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原件(要求每學期均注冊,如本學期尚未注冊,需額外提供“在校證明”)及《本科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4)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原件應有學校教務處公章或者復印件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5)參加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需提交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
請用檔案袋裝好材料,并在檔案袋封面左上角注明報考專業、考生姓名。
3、外語和專業課筆試
3月4日上午8:30-11:30,閉卷考試,考試地點:公一1403?记15分鐘考生可攜帶身份證入場,遲到15分鐘后不準參加當場考試。
4、專業課、綜合素質及外語面試
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專業安排如下:
面試時間:3月3日下午13:00,面試地點:環境學院實驗樓201室
生態學專業安排如下:
面試時間:3月3日下午13:00,面試地點:環境學院113室
其他專業安排如下:
3月4日下午1:30,面試地點:請在復試報到時查看。
各專業組成若干個面試小組對考生進行專業課、綜合素質及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
每名考生專業課、綜合素質面試時間為20分鐘左右。
外語面試包括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兩部分。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0分鐘左右。
面試記錄員以筆錄形式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
實行差額復試,請考生認真準備。
第八條 成績確認與公布
經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原始成績復審后,將考生筆試復試成績、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相加,得出復試總成績。錄取以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的加權總分排序,從高分至低分錄取。
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錄取要求問題的,不予錄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以研究生院網上公布的名單為準。
第九條 體檢安排
請參見《2017年碩士生考生復試體檢安排》。
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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