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復試
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后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一般也分筆試和面試。早期的研究生復試多只是一種形式,但從引2006年起研究生招生加大了復試的權重,有的招生單位甚至把復試的權重加大為百分之五十,這就要求考生具有真才實學并具備更高的應變能力。
考試制度
[1]為了確保復試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規范選拔程序:
(1)明確了實施復試工作的權力、責任主體和管理職責:招生單位全面負責,校院二級管理,導師、專家集體考查。 (2)對一些重要的復試環節作出規范性要求,如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等;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以備查;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此外,明確學校實行三公開:即復試要求公開,辦法公開,結果公開;同時要求招生單位統一制訂導師、專家遴選和工作規范,并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的培訓,使每一個人明確評判標準、規則、程序和紀律。 (3)加強監督保障。包括實行考場監察和巡視制度,進行全程、全面、有效的監督;廣泛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考生如果對復試結果有意見可以申訴。完善復試監督及復議制度。
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各個高校考研復試成績計算方法略有不同,一般來說大多數高校的計算方法如下: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筆試權重+面試成績×(90%-筆試權重)+外語聽說能力成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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