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zhì)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根據(jù)上級要求,學校成立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校領導小組,);各學院成立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院領導小組);各學院按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成立由5人以上專家(副高以上職稱)組成的復試小組,學科負責人為組長。
三、復試
1.基本要求
信陽師范學院研究生復試執(zhí)行全國統(tǒng)一的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合格生源較多的學科、專業(yè)可適當加以提高。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專科畢業(yè)生或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跨學科考生(由各學院認定并報研究生處備案),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見招生簡章)。筆試時間每門為12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
2.資格審查
復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相關證件,包括: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兩份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2)3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領取體檢表、復試情況表和外語口試表。表格填寫時,專業(yè)和學院填寫復試專業(yè)及所在學院,準考證號填寫準考證上的考生編號;
(3)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應屆生加蓋教務部門公章,非應屆生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上述材料考生復試報到時到研究生處交驗有關證書的原件并留存一份復印件,到各學院報到時,由學院再次查驗原件并存一份復印件。
資格審查時將核對考生的學歷證號和學位證號(應屆生核對學生證號)、身份證號、復試專業(yè)科目、加試科目,這些信息將上報教育部,上報后不得改動。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3. 實施辦法
參加復試的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應屆生同時帶學生證)入場。發(fā)現(xiàn)有替考者,取消復試和錄取資格。
(1)實行差額復試。由各招生學院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20% 的比例組織生源進行復試。
(2)復試含以下三部分:
①外國語水平復試
外國語(包括英語、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yè)的二外)水平復試含筆試和口語測試,共100分,其中筆試(含聽力)占90分,口語測試占10分。外語筆試、口試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各學院配合。
②專業(yè)基礎復試
專業(yè)基礎復試含筆試和面試,總計100分,按7:3比例確定。專業(yè)課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各學院按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命題,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考試。專業(yè)面試由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
③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由各招生學院黨總支負責,考核的原則是實事求是。考核方法:在專業(yè)面試后,通過與考生交談、質(zhì)詢和觀察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況,并填寫復試基本情況表。
4. 復試日程安排
復試名單確定后將在我校網(wǎng)站上發(fā)布。具體復試日程安排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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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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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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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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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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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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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研究生處資格審查,到報考學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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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處、各招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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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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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周六)上午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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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含聽力)、日語、法語、俄語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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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樓報告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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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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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3: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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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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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樓報告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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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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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周日)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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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日、法、俄語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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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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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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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周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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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面試、思想品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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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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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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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周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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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加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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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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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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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周一)上午
7: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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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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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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