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開始,我所將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復試與錄取工作。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我所今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初試成績情況,經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所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如下【專業課一包含數學(一)、數學(二)】:
學科門類 |
外語 |
政治 |
專業課一 |
專業課二 |
總分 |
理學 |
50 |
50 |
90 |
90 |
320 |
工學 |
50 |
50 |
90 |
90 |
320 |
工程碩士 |
50 |
50 |
90 |
90 |
320 |
注:理學——凝聚態物理專業;
工學——材料物理與化學、物理電子學、電路與系統、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專業;
工程碩士——材料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集成電路工程專業。
二、復試要求
1、實行差額復試,參加復試人員與擬錄取比例不低于120%;
2、報考工學專業的考生可選報理學專業的導師,報考理學專業的考生不得選報工學專業的導師,工程碩士可從報考工學專業的考生中調劑錄取。
三、考生資格審核
考生報到時,查驗以下證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原件;
2、應屆本科生查驗學生證原件(需大學四個學年全部注冊);
3、非應屆生查驗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四、復試形式
1、復試采用面試的形式進行,由研究生部組織專家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考核。專家小組根據考生回答問題綜合情況給出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參加本組面試考生的排序及是否錄取建議。
2、復試內容為: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思想狀況、外語聽說能力等,其中包括考生所學專業基礎知識、所報考的學科專業的基礎知識及英語口語、簡單科技文獻翻譯等。
五、體檢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我所統一組織的體檢,否則視為放棄復試;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3、新生入學時將由研究生院組織進行統一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將按研究生院有關規定辦理。
六、錄取
1、考生能否錄取及錄取類別的確定,以考生的加權總成績名次為準: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其中50%為初試成績權重,50%為復試成績權重;
2、復試成績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七、公示與爭議處理
1、復試結果經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在我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網址:http://www.semi.cas.cn/,接受考生及社會的監督;
2、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須于公示期內向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審核批準后進行復核,并于4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中科院半導體所招生辦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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