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已經確定,按該要求我校部分專業尚有復試缺額,需要接受調劑考生。現將我校2013年調劑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我校接收2013年考生考研調劑申請時間安排
2013年4月2日下午1:30開始,我校各招生二級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始進行網上調劑工作。
二、接收調劑考生(缺額)專業
二級學院名稱 | 學術型專業/專業學位類別(領域)代碼 | 學術型專業/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名稱 | 學位類別 |
基礎醫學院 | 100501 |
中醫基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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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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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 |
中醫臨床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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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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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3 |
中醫醫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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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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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5 |
中醫診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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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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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1 |
中西醫結合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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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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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院 | 100506 |
中醫內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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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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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7 |
中醫外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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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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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0 |
中醫兒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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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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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2 |
中西醫結合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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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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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8 |
中醫內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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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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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9 |
中醫外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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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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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2 |
中醫兒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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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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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6 |
中西醫結合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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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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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7 |
全科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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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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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推拿 康復學院 | 100512 |
針灸推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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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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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4 |
針灸推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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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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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學院名稱 | 學術型專業/專業學位類別(領域)代碼 | 學術型專業/專業學位類別(領域)名稱 | 學位類別 |
民族醫藥 學院 | 100513 |
民族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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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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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學院 | 100800 |
中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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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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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00 |
中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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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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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院 | 100701 |
藥物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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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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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2 |
藥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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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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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3 |
生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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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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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4 |
藥物分析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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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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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6 |
藥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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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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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要求
(一)考生必須符合我校《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成績要求
1.考生初試成績(含單科及總分)須符合第一志愿專業在二區(云南省)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云南省二區)該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如臨床醫學、中藥學、藥學等)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等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三)專業要求
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四)其它要求
1.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學術型專業。
2.各二級學院單位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院分配的招生計劃數。
3.各二級學院的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
4.我校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的調劑申請;醫學類專業不接受非醫學類專業考生的調劑申請。
四、基本程序
(一)填報調劑志愿。
4月1日至5月5日,教育部將在“
(二)同意參加復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設置)
考生提交調劑志愿后,我校各二級學院將反饋是否同意復試的通知。請考生及時登錄調劑系統,查看志愿狀態和我校各二級學院的復試通知。如果收到復試通知,請考生按照我校各二級學院的調劑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網上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三)接收復試通知。
我校各二級學院將在網上發布或電話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四)參加復試。
我校復試時間定為4月上旬。具體復試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請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
(五)同意錄取(網上設置)我校研招辦對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設置為“待錄取”;調劑考生在限定時間內做出明確答復。一經同意,即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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