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研調劑條件
報考清華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且未被清華大學錄取,自愿調劑到清華大學以外其他招生單位的相同或相近學科,且初試成績達到考生第一志愿學科門類在調入地區的教育部分數線(按學科代碼),并同時滿足教育部關于考生調劑錄取的其他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為報考該計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單考考生(含強軍計劃)不允許調劑。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用研究生網報期間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申請(網址:http://yz.chsi.com.cn),如忘記密碼可在該網找回;
2.調劑單位通知復試后參加調劑單位組織的復試;
3.清華大學不向調入單位提供清華大學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三、調劑時間
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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