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和《2013年天津市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津招辦高發[2012]9號)的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的具體情況現制定本辦法:
一、考研復試原則。堅持公平公正、以人為本、科學選拔、保證質量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工作的領導,研究生部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學院負責落實專業綜合面試等工作。
各學院成立由3-5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由院長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調劑、復試工作。同時制定學院的工作程序或細則與領導小組名單一并報研究生部、紀檢監察室備案。
研究生部負責組織復試報到的驗證、英語考試、數學加試;各學院組織負責組織專業綜合面試、專業筆試及同等學歷加試。
根據實際情況可按一級學科組織面試,根據考生人數可集中或分組,成立每組由3-5位導師組成的專業綜合面試小組,指定一名組長負責召集工作。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機密材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三、復試生源范圍
1.一志愿考生復試。上線考生較多的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學校按照計劃數的120%的比例劃定復試分數線,上線考生不足計劃1.2倍的專業,考生全額參加復試;
2.生源不足的專業積極開展調劑工作, 調劑生源根據系統報名時間、志愿、綜合條件、信息完整度等擇優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確定;調劑后可實行等額或差額復試,差額按計劃數的120%確定復試人數。
3.因淘汰、增補名額等出現的空額,差額復試的專業在因名額限制落選的考生中依名次遞補;等額復試或遞補不足的專業,按2中的辦法確定復試人數;
四、復試辦法(不含MBA、MTA)
1.復試內容。復試內容為:①專業綜合面試、②英語筆試(不含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③英語聽力、④同等學歷加試、⑤會計碩士(MPAcc)的專業綜合筆試和政治考試。
2.成績計算。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計算為:55%初試成績/5+45%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
英語考試作為復核性考試,復核考生初試英語成績真實性和了解考生英語水平以安排教學。英語成績和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對英語成績與入學成績差距較大核實后確有問題的、同等學力加試和會計碩士(MPAcc)筆試不通過的不予錄取。
3.工作要求。各類復試程序要嚴謹、合理,專業綜合面試要量化評分結果在《天津商業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綜合面試記錄表》中做好記錄。同時做好相關事項的記錄留存備查。
面試要了解研究生的基本情況,考察研究生專業素質、綜合素質。注意復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研究生部。各專業可根據情況制定考核細則,并給出百分制復試成績,由組長簽字。復試結果經學院核準后當天報研究生部。
五、時間安排。
4月6、7日第一批復試。
4月12、13日第二排復試。
4月19、20日第三批復試
4月26日調整計劃
5月4日上報市招辦擬錄取名單
六、監督和復議。
1.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紀檢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學校在復試成績公布兩天時間內受理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25人覺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