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11〕10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1〕16號《關于印發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和招生簡章的通知》、教學〔2012〕1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保證研究生生源質量,嚴把研究生入學質量關,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招生原則。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2012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復試錄取基本規定
1、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參加復試,沒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復試比較低分數線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復試通過后優先錄取。
3、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復試比較低分數線的考生,可按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進行調劑。
4、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須一律加試。
5、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參加復試人數與招生規模之比原則上控制在120%之內,未按規定時間到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論處,對經復試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及時通知本人。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克非
副組長:徐士元
成員(按姓氏筆畫劃排列):
丁國芳 鄧一兵 劉全良 馮相忠 孫秋海 孫 瑜
吳偉志 陳 炳 俞存根 唐洪森 謝永和 蔡慧萍
負責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單的審定、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同時成立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紀檢組,全程參與復試工作。
2、學科專業(領域)牽頭學院聯合相關學院(部、中心、研究所)成立招生復試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學科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小組,研究制定適合本學科專業(領域)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復試方案和工作程序,并組織實施。專業學位要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外國語學院單獨成立外語復試小組,負責協調全校各學科專業(領域)的外語測試(含口語和聽力)工作,成員中必須有一位是各學科專業(領域)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專業外語教師。
5、研究生處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安排與協調和復試考生的體檢安排等工作。學科專業(領域)牽頭學院完成對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組織開展復試相關工作;相關學院配合牽頭學院完成復試與考生生源爭取等工作。
6、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分別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要分開確定復試名單,分開進行復試工作。
三、復試主要方式及內容
1、主要方式
復試主要采用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重點考核專業學術水平和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重點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重點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語水平、從事科研的能力潛力和綜合素質等。
2、主要內容及操作辦法
一般應包含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檢三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測試(含口語和聽力)、實踐(實驗)和專業能力考核等。
(1)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考試一律采取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試科目參照《浙江海洋學院2012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嚴格復試。加試時必須至少增加兩門所報專業、領域本科主干課程筆試,加試科目參照《浙江海洋學院2012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各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
-對跨專業調劑考生的復試需從嚴掌握,是否加試本專業筆試考試科目由各學科專業(領域)復試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專業課筆試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要求組織,研究生處負責復試試卷的印制工作,學科專業(領域)牽頭學院負責考試安排和評卷等工作。
(2)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主要包括聽力和口語測試兩部分。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
-外語聽力采用筆試方式,測試時間30分鐘,總分50分。語速按大學英語六級考試要求即每分鐘150—170詞,具體內容包括對話、新聞、短文;題型可為選擇題、填空題、簡答題、聽寫記錄題等。
-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可以采用口語和書面等形式,總分50分;對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
-外語測試由外國語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各學科專業(領域)牽頭學院配合完成。
(3)實踐(實驗)能力和專業能力考核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主要測試考生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核內容及形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領域)特點確定。
-專業能力考核
著重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綜合利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以及創新能力等。可以從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專業知識掌握程度,對所報專業的認識和了解程度,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精神及能力,獲得外語及計算機等級證書,獲獎、發表論文及其它獎勵情況等方面考慮。
實踐(實驗)能力和專業能力考核可采取口試、筆試或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復試記錄中必須注明復試方式。實踐(實驗)能力和專業能力考核,按總分100分計。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領域)特點確定專業課筆試、外語(含口語和聽力)、實踐(實驗)和專業能力考核在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中所占比例。
2)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錄取考生政治素質的重要工作環節。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工作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和對考生的直接考核情況。函調考生的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黨組織加蓋印章。
(2)本學科專業(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實際工作表現或特長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4)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檢
復試考生體檢在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復試考生體檢由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學校公共管理與醫療中心負責協調落實,由學院負責通知體檢考生和名單上報。有特殊需要的學科專業(領域)可根據本學科專業(領域)特點,提出具體體檢要求。
復試調劑:2012考研國家分數線 歷年復試線 ♦2012調劑信息 調劑指南
考試須知:2012考研成績查詢入口 ♦分數線查詢 ♦2012考研真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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