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10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云南省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2012〕5號)與及《云南中醫(yī)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2010年修訂)》等文件中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推動我院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yōu)化,突出對專業(yè)技能、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綜合素質、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確保生源質量;保證復試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guī)范,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增強研究生招生服務意識,提升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復試工作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暨錄取工作組(簡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領導下進行,研究生處和各二級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負責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分配各相關二級學院的招生計劃名額,審批研究生處提出的擬錄取建議名單。
2.研究生處負責審核各二級學院公布的復試方案、調劑名單、復試名單、復試程序;負責組織研究生復試英語聽力的命題、評閱、試卷保管和考務工作;負責布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命題、試卷管理等工作;負責布置心理測試的工作。
3.學院招生監(jiān)察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學院監(jiān)察審計)和學院教學督導委員會負責對復試工作進行巡視、抽查、監(jiān)督和指導。
4.各二級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成員由研究生導師和工作秘書組成。主要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各二級學院提出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由研究生處匯總,報分管院領導審核,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
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jù)學校制定的復試方案,制定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2)根據(jù)本學院學位點情況擬定出本學院復試導師組成員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核。各學位點復試導師組原則上以碩士生導師為主,由具有副高職以上職稱、有較高學術造詣、作風正派的相關學科骨干人員組成。各學位點復試導師組成員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秘書1名。復試導師組成員應執(zhí)行回避制度。復試導師組成員名單不對外公開。
(3)負責對各學位點復試導師和有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
(4)負責做好以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①確定申請調劑名單和待錄取名單,并將申請調劑名單和待錄取名單報研究生處;
②審查復試考生資格,并將審查意見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③負責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命題、考試組織和試卷評閱;
④負責綜合素質測試的命題、測試和評分;
⑤負責英語口語測試、專業(yè)英語測試;
⑥審核各學位點復試導師組的復試記錄、復試結果和考生的其他情況;
⑦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必要的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⑧組織考生參加體檢的相關工作;
⑨負責待錄取等工作的組織和協(xié)調。
5. 各學位點復試導師組在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的復試工作。
各學位點復試導師組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核對復試考生資格。
(2)負責本學位點復試考生的英語口語及專業(yè)英語測試。
(3)負責本學位點復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試。
各學位點復試導師組成員需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應召開學位點復試導師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
6.各二級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監(jiān)察小組,主要負責對各二級學院招生復試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監(jiān)察小組名單報學院學院招生監(jiān)察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學院監(jiān)察審計)審批。
三、復試工作
(一)確定復試人選的方法
1.確定第一志愿考生參加復試人選方法
(1)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初試總成績排序,按1∶1.2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
(2)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超過所報專業(yè)1∶1.2的人數(shù),總成績排序靠后的考生可以跨專業(yè)調整,在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按考生意愿調入我院尚有余缺的專業(yè)。
(3)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能進入其所報專業(yè),也不愿跨專業(yè)調整,我院可按照考生意愿將其調入其它愿意接受該考生的招生單位。
(4)在第一志愿考生調整結束后,確定接受分專業(yè)的調劑余缺。
2.確定申請調劑考生參加復試人選方法
(1)考生必須符合我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含單科及總分)須符合第一志愿專業(yè)在二區(qū)(云南省)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及醫(y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yī)類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二區(qū)云南省)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如臨床醫(yī)學、中藥學、藥學等)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6)報考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學術型專業(yè)。
(7)我院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的調劑申請;醫(yī)學類專業(yè)不接受跨專業(yè)考生的調劑申請。
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根據(jù)本方案中確定復試人選的原則和程序,通知進入復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各二級學院的復試考生名單報研究生處備案。
(二)復試調劑錄取模式
本年度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采取滾動調劑、分批復試錄取、總體審核認定的模式。
1.各招生二級學院進行分批次滾動調劑。
(1)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所轄專業(yè)的分批次調劑復試時間安排(含各批次接收調劑截止時間),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參加首批復試。整體調劑復試時間安排確定后報研究生處匯總,在調劑工作實施前統(tǒng)一公布。
(2)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一般應按照復試時間安排組織實施分批次調劑工作,各專業(yè)招生計劃與復試名額比例總體上按照1∶1.2左右確定。特殊情況若需調整,應及時向研究生處通報。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提出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查后,符合條件者,進入復試考生名單。研究生處負責聯(lián)系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院校,協(xié)調落實接收考生調劑、錄取工作。
(3)分批次調劑工作根據(jù)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完成情況開展。如部分專業(yè)經多批次調劑復試仍無法完成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由該專業(yè)所屬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提出調整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的意見,研究生處審核匯總后,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
2.各招生二級學院分批次進行復試及待錄取。
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根據(jù)公布的整體調劑復試時間安排組織所轄學位點進行復試。每個批次復試結束后,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根據(jù)本方案的規(guī)定,及時計算出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品德、體檢情況,按照分專業(yè)、分學位類別排隊順序進行待錄取。
各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跨專業(yè)調整者、調劑考生分列排序,執(zhí)行第一志愿優(yōu)先錄取的原則;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根據(jù)參加復試的批次順序依次待錄取。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確定各批次待錄取名單后,及時公示。公示無異議報研究生處審查、學院監(jiān)審室審核。組織進入待錄取的調劑考生完成網上待錄取確認程序。
3.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錄取名單進行總體審核認定。
調劑復試待錄取工作結束后,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監(jiān)察小組對本學院復試待錄取工作提出監(jiān)察意見,報學院招生監(jiān)察工作組辦公室(學院監(jiān)察審計)。研究生處匯總待錄取名單,提出擬錄取建議名單,送學院招生監(jiān)察工作組辦公室(學院監(jiān)察審計)審核并簽署意見,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后,提請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委員會審批,院長或院長授權的院領導簽字、學院紀委書記簽字。
研究生處向云南省招考院上報經學院批準的擬錄取名單。
(三)復試程序
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根據(jù)本學院復試考生實際情況,學術型學位與專業(yè)學位考生的復試可同時進行,分類復試。
1.審查復試考生資格
各招生二級學院負責審查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內容包括: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準考證原件
(3)《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考生須提前審查蓋章)
(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網上下載打印件。
(5)往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畢業(yè)證》原件、《學位證》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網上下載打印件。因畢業(yè)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網上下載打印件。
(6)全日制專升本應屆生:考生所在省區(qū)的省教育廳文件(即專升本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檔案章或單位章)或由高校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網上下載打印件。
(7)同等學力考生
①專科畢業(yè)生:提供《專科畢業(yè)證》原件和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網上下載打印件。
②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由成人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且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網上下載打印件。
(8)各二級學院在《云南中醫(yī)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上要求的相關材料。
以上審查材料的復印件或打印件由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存留備查。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完成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后,提出審查情況報告交研究生處備案。對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的考生應提出不予復試的具體意見。
2.復試考生繳納復試費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合格后,各二級學院要通知考生到指定地點繳納復試費。按《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0〕12號)文件要求,同等學力考生按180元/生的標準繳納復試費,其它考生按100元/生的標準繳納復試費。
3.領取復試相關表格
考生持交費憑證,到各二級學院領取《復試通知書》,填寫《云南中醫(yī)學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復試登記表》。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1)同等學力加試命題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以我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科目為準。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命題范圍及難易程度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時間3小時/門課,卷面總分100分/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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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醫(yī)學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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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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