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開始,復試和錄取工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做好2011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復試組織管理及工作職責
1.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復試工作的組織和統籌管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我校復試各項工作。
2.研究生院成立復試工作巡查小組。負責監督和檢查各工作組是否嚴格的按照我校復試方案完成相應的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檢查各學科的復試內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復試考生的綜合能力和業務知識水平。
3.各院(系、中心)成立由主管院長(主任)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院(系、中心)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培訓學科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4.各院(系、中心)按學科專業和專業領域分別成立若干個學科復試小組。每個學科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在各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學科復試小組成員需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工作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5.各院(系、中心)成立由研究生教學秘書擔任組長的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負責對不同類別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建立考生個人材料檔案。
二、復試的具體要求
1.復試將于4月7日―4月10日進行。已在我校網站上公布的復試名單中的考生,請于4月5日前登錄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服務系統http://202.204.194.24/sszs進行注冊。
2.考生復試執行全國統一復試分數《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型)》和《 201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 》。
3.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分數線由各院(系、中心)根據教育部劃定的比較低復試分數要求自行確定,在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復試比例原則上應達到招生規模的120%左右。
4.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英語、俄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及綜合素質考核等。復試方式以面試為主,是否筆試由各院(系、中心)自定。
5.以同等學力(本科以下學歷)報考的考生,及時與所報專業的院(系、中心)聯系,確定兩門加試課程及考試安排事項。
6.考生在接到復試通知后應按要求提交可以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各種背景材料,包括成績單(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章)、科研成果等以供專家復試組參考。
7.各院(系、中心)的復試規則和擬復試名單4月2日前經研招辦批準后公布。
三、資格審查
1.各院(系)在復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所有復試考生請于4月5日前登錄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服務系統http://202.204.194.24/sszs,重新選擇輸入導師、加試科目(本科以下學歷考生)及相關信息后,下載“報考登記表”、“體檢表”和“現實情況表現表”。從外校調劑的考生到研究生院主頁下載專區內下載體檢表,自貼一張2寸近照。
3.復試考生須提交報名登記表(登錄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服務系統http://202.204.194.24/sszs打印《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體檢表(體檢時交醫院);“碩士研究生現實表現情況表”;比較后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僅限往屆生)或學生證。考生復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100元復試費。
4.考生須仔細核對“報考登記表”信息,凡有錯誤,請在復試報到時提請院(系、中心)辦公室修改,并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復試結束后,院(系、中心)辦公室統一將修改清單及證明材料復印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推薦免試生2011年5月10日前將《碩士研究生現實表現情況》表寄送到錄。ㄏ、中心)。
四、復試時間安排
1.資格審查請到各院(系、中心)辦公室報到,交驗上述材料,院(系、中心)組織資格審查,材料不全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能參加復試,具體時間由各院(系、中心)自行確定。
2.為減輕校醫院工作,體檢時間分兩個時間段:
(1)4月3日體檢的學生請于4月2日上午8:00----11:00到校醫院領單繳費
4月7-8日體檢的學生請于4月6日上午8:00----11:00到校醫院領單繳費
繳費地點:一樓發熱門診 體檢費90元
。2)具體安排:抽血:晨6:30-7:30 空腹!
胸透:晨6:30-7:30;8:10以后。
其他項目:8:10-12:00點。
(3)注意事項:
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飲食,禁止飲酒。
體檢當天:晨抽血必須空腹,其他項目可以吃飯。建議穿寬松內衣,比較好貼身穿一件短T恤,女同學不穿裙子。
3.4月7-10日,各院(系、中心)組織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及地點安排在第一、二/教學樓電子屏或各院(系、中心)主頁查看。
五、錄取
1.考生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
2.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各學院(系、中心)經批準后公布擬錄取名單。
4、調劑錄取詳見《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2011年碩士生入學考試調劑事項的通知》。
六、其它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9月入學時,由學校統一組織復檢。
2.凡將錄取為委培的考生需簽訂協議書一式三份,簽訂委培(定向)協議書的考生,要求在復試后10日內將委培協議書寄回研招辦,并按協議書的規定時間支付培養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審查時每人填寫一個信封,交報考院(系、中心)辦公室。此信封用于考生的錄取通知書、調檔函、入學須知的寄發,通訊地址務必準確清楚(有效時間截止到2011年7月中旬)。為方便查找,請在信封中下角寫上考生聯系電話、考生編號、錄取專業代碼,各院(系、中心)辦公室按考生編號順序捆扎信封后交研招辦。
4.乘車路線:乘坐地鐵2號線到積水潭站下車,換乘公交“345快”、“919支1快”、“925區間”至中國政法大學站下車即到。
5.有關復試更多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主頁的“招生動態”欄及各院系(系、中心)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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