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業大學2010年考研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
(含推免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
1、復試工作定于4月8日至4月16日進行,請隨時關注本網站及各學院有關通知。
2、調劑考生(含校內調劑)復試名單將在調劑專欄公布。
3、一志愿復試名單中的考生,如已申請調劑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并已網上接受復試通知的,須于4月6日到研招辦辦理相關確認手續,未辦理確認手續的考生,責任自負。
4、請關注“備注”欄內的信息,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研招辦聯系。
學院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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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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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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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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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院 | |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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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學院 | |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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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 |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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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與自動化學院 | |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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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學院 | |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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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學院 | |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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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 |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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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學院 | |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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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學院 | |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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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與法律學院 | |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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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軟件學院 |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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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 |
河北工業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
1、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口語、筆試)、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三部分,具體分值請參閱《河北工業大學關于做好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通知》。
2、4月8日(周四)至4月9日(周五)上午,考生到指定地點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將于4月6日在此公布。
復試資格審查流程:
排隊等候,依次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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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材料
(自行提前按序裝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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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復試費
(130元,請自備零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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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收據領取復試通知書
3、復試資格審查時,考生必須提供下述材料,請提前將相關復印件按下述順序裝訂,所有復印件必須用A4紙復印,訂書釘位置左上角。
第一頁:準考證復印件(須攜帶原件備查)。
第二頁:應屆生提供大學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往屆生提供大學成績單原件(若在個人檔案中復印,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第三頁:復試政審表原件(必須有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點擊下載>。
第四頁: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頁:應屆生的學生證復印件;往屆生攜帶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備查,裝訂復印件(無學位證者可不提供)。
考生在各種復印件的影像部位可以自行書寫"復試資格審查專用"等字樣。
4、外語水平測試時間為4月11日(周日)。領取外語水平測試準考證、試音等事宜近期將會在此公布。參加外語聽力測試時請考生自備耳機和電池。
5、專業復試時間安排在4月10日至4月16日之間。請仔細查看考生本人復試所在學院的復試安排,點擊此處查看各學院復試安排,以學院公布的比較終安排為準。
6、對于有以下情況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
(1)、政治思想審查不合格;
(2)、在2010年7月底前拿不到畢業證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3)、往屆畢業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證編號與提供的學歷證書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0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
(4)、證件和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的。
7、復試資格審查后,對符合教育部規定要求的考生,現場發放復試通知書,考生憑復試通知書參加復試和體檢。
8、需要更改或補報復試科目的考生,請及時與復試所在學院聯系確認。
河北工業大學關于做好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
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關系到我校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也關系到考生的根本利益。為切實做好我校2010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3號)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0年河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0]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河北工業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學校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長任組長,成員由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研究生學院主持工作副院長、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長、教務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學校委派研究生培養質量督導小組對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過程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三)各學院成立院級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院長、院黨委書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擔任。復試領導小組指導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進行具體的復試考核工作。
(四)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由5名以上研究生指導教師或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考核,組長由學位點負責人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復試小組的成員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審定。
(五)外語水平測試由外國語學院組織安排。外國語學院應成立研究生外國語復試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院長、院黨委書記、主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復試小組的成員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外語復試領導小組審定。復試領導小組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的復試考核工作。
(六)各學院復試前須對復試教師進行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訓,復試小組成員一定要選拔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工作。在復試過程中給分必須公平、公正,一旦發現有舞弊行為,將按有關政策嚴肅處理。
(七)復試考生體檢由河北工業大學校醫院組織安排。
二、復試工作基本原則和內容
(一)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校將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謀劃,嚴密組織,確保復試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嚴肅性與公正性。
(二)復試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規模的120%,招生規模為10人(不含10人)以下的專業,復試人數增加一名。
(三)復試評分及總成績評定:
1、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含筆試、聽力、口語三個環節)、專業課筆試和專業綜合面試三部分。復試總分為220分,其中外語水平測試占40分(筆試占20分、聽力占10分,口語占10分);專業課筆試部分占100分,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間為兩小時;專業綜合面試部分占80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總成績130分以上(含13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復試所有環節有一項未參加或得零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2、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加得出。
3、所有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分專業排序,按招生計劃人數依次錄取;推免生復試成績合格后即可錄取。同等學力考生(指大專生、本科結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在校生)復試期間除必須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筆試、閉卷),每門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每門兩小時,其中任何一門加試專業課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若兩門加試科目復試均合格,則將復試成績(不含兩門加試專業課成績)與初試成績相加得到總成績,然后與同專業其他考生一同按照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四)復試工作堅持公正透明,確保復試程序和各個環節合法、公正、合理,專業課筆試試卷要嚴格保密,考試時要保證考場紀律,綜合面試必須在復試表上做好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外語聽力、口語測試要有記錄和錄音。對于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必須有充分的依據,復試中出現的問題由復試小組和相關學院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資格審查:4月8日全天(上午8:30—下午5:30)至4月9日上午(8:30—11:30),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對準予復試的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要求考生提供如下材料:1、準考證原件;2、應屆生提供大學成績單原件、往屆生提供大學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3、復試政審表原件;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6、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出具所在學校教務部門證明信;7、對于取得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的非應屆考生,應認真核實其在學期間是否是現役軍人。對于不是現役軍人的考生,其畢業證書必須得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認可;對于是現役軍人的考生,應認真審核其以下幾個材料:⑴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⑵考生本人所在師級或旅級干部部門蓋章的證明其現役軍人的書面材料;⑶考生本人軍官證,軍官證上公章應與證明材料上公章一致。經復試資格審查符合教育部規定要求的考生,對其發放“復試通知書”。
對于有以下情況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1、政治思想審查不合格的;2、應屆本科畢業生在2010年7月底前拿不到畢業證書的;3、往屆畢業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證編號與提供的學歷證書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0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4、證件和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的。
各學院復試小組復試前對考生資格再做進一步審核,由具體審核工作人員和學院負責人在《考生身份確認表》上簽字確認,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一旦發現有替考行為,立即取消該考生復試資格。
(二)全校復試時間定于2010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之間進行,外語水平測試時間為2010年4月11日,由外語學院統一組織進行。各學院于4月2日下午4點30分前,將本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名單、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的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三)各學院負責通知本院各專業考生復試,復試結束后將所有復試考生的復試表、筆試試卷、考生身份確認表、統一用excel格式制作的復試成績匯總表等由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簽字蓋章后上交研究生學院,比較后截止時間為2010年4月19日下午5點30分。其余材料及外語口語錄音等由各學院妥存備查。
(四)復試時一并體檢,體檢必須在河北工業大學校醫院進行。4月12日至4月16日考生持復試通知書自行到校醫院體檢,未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錄取類別的確定
(一)我校今年招收學術型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和定向生共1034名,僅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所報考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含同等學力考生)和全部推薦免試生,調劑考生(包括校內專業調劑)均不占此計劃。國家計劃內研究生錄取時根據此類考生在該專業的總成績排序,按比例依次錄取,比例按計劃內名額除以全校此類考生的總人數確定。計算各專業的具體名額時,如果出現小數,按整數定。根據此計算辦法全校余下的名額,由研究生學院根據具體情況往相關學科分配。
(二)學術型研究生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計劃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和定向生確定后余下的各專業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
(三)我校今年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和定向生181名包括:1、各專業領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第一志愿報考該領域的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不含同等學力考生);2、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學術型研究生并為復試名單100%范圍內的考生,自愿放棄學術型研究生復試資格調劑到全日制專業學位參加復試的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3、推薦免試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4、各專業領域按學校規定的比例乘以各專業領域招生的總人數(不含同等學力考生)所得結果減去上述三種類型考生剩余的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遇小數的按整數記。
(四)全日制專業學位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計劃生為錄取完全日制專業學位非定向生和定向生后余下的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
五、收費標準
(一)2010年錄取的非定向研究生不交學費,享受普通獎學金。
(二)2010錄取的定向研究生不交學費,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三)2010年錄取的自籌經費研究生交納培養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分學年交清,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四)2010年錄取的委托培養研究生,入學時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培養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分學年交清,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五)2010年錄取的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培養費標準為每生35000元 ,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六、此通知的解釋權歸河北工業大學研究生學院。
河北工業大學
2010年3月31日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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