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分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兩部分。今年的合格分數線仍為60分,其中英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于18分,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于16分;建筑學的綜合考試和快速設計兩部分的成績均不低于60分。
據介紹,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和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都是只有碩士學位,沒有研究生學歷,很多在職人員對此不可理解。其實,在國外的碩士都是只有學位而沒有學歷證書。因為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存在著很大區別,它更加注重實際,有能力完成碩士教育的人,說明他的個人素質已經達到了一定程度。
在我國,由于歷史原因存在對學歷教育盲目注重和崇拜,社會在衡量人才能力的時候,往往把擁有什么樣的學歷作為一個重要標準。而現在,社會和用人單位開始扭轉觀念,不再過多關注求職者的學歷,而更看重其實際能力。有了碩士學位,就表明已經具有研究生水平。
鏈接:在職人員兩途徑拿碩士學位
途徑一: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是我國目前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是規范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作而設立的國家水平考試,該項考試包括外國語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有哲學、經濟學、法學、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臨床醫學等27個學科。該項考試每年3月份報名,5月份考試;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合格為60分,其中英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于18分。
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碩士學位申請人,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工作三年以上;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是申請者自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通過該項考試。只有通過考試才可提出碩士學位論文,申請碩士學位。在這期間必須修完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按要求參加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修滿規定的學分。
途徑二: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針對有一定的職業背景、具有一定工作年限且取得突出成績的社會在職人員,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報考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一般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具有學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后在相關領域2年或3年工作經驗并取得突出成績。有的專業碩士學位沒有學士學位的本科生或專科生也能報考。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實行全國聯考,各招生單位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有招生限額,每年7月份報名,10月份考試。其錄取分數線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劃定,各招生單位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面試),擇優錄取。不同招生單位間考生可以進行調劑錄取。考生被錄取后采取非全日制在職兼讀的方式,利用節假日或一年集中幾次學習。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分以下三種類別:(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包括法律碩士(J.M)、教育碩士(Ed.M)、體育碩士、藝術碩士(MFA)、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公共衛生碩士(MPH)、軍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二)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提高業務水平的方式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在職人員進修、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的一種非學歷、非脫產的教學形式,不能直接與授予碩士學位掛鉤,不允許發畢業證書,學生畢業后只能獲得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規定:辦班名稱統一定為“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課程成績合格者只能頒發“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不得冠以“碩士學位”、“畢業”等名稱。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非常歷教育,招生對象一般是大學本科畢業且具有學士學位,工作2年以上,年齡45歲以下的企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學員結業后,并不享受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學歷教育待遇。
無論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還是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都是非學歷教育的一種形式,學生只獲得碩士學位,并沒有研究生學歷。在職人員通過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學習,有利于本人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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