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前
整理考卷
收到各地考點送來的考卷后,對考卷逐一核對、整理、排序、編密號、訂冊,將統考試卷送研究生院,由市高招辦統一評卷。
試卷在考生成績公布前,屬秘密級材料
3月6日前
專業課閱卷
所教育工作指導小組召集成立專業課試卷評閱小組,對考生專業課試卷進行評閱。
試卷在考生成績公布前,屬秘密級材料
3月10日前
通知考生成績
待統考及專業課成績全部出來后,經核對無誤后,按教育部規定的時間,用掛號信通知考生本人。網上公布考生成績
3月10日前
上報成績庫
編制碩士生入學考試成績庫
考生不得查閱試卷。如對試卷成績有異議,可向研究生部提出書面申請。
3月末或4月上旬
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分數線公布
教育部召開的"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發布碩士生錄取分數線及單科線
4月上旬
組織復試、體檢 政審
1)教育工作指導小組根據國家錄取標準,按總分排序確定差額復試名單;
2)研究生部寄出復試通知(含日程安排表);
3)按研究室或按專業組成復試小組;
4)筆試及口試內容由復試小組自定;
5)復試小組認真填寫《復試記錄表》。復試結束,交研究生部存檔;
6)研究生部安排考生統一在所門診部體檢
4月上旬
調 劑
1)凡達到國家錄取標準而未被計算所錄取的考生,均可在全國范圍內調劑;
2)調劑方式:計算所推薦、考生本人聯系;
3)接收單位同意后,開具接收證明。研究生部將報考材料調轉給接收單位。
5月15日前
確定擬錄取名單
教育工作指導小組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所批準后,研究生部編制出"擬錄取考生信息庫(NLQ.DBF)",上報招辦。
5月中旬
制訂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編制招生目錄
1)請導師填寫《招生計劃申請表》,寫明專業方向、招生人數、考試科目。
2)《招生計劃申請表》經計算所教育工作指導小組批準后,匯編成下一年度的招生目錄,報給招辦并上網公布
6月5日前
報送錄取數據盤、統計表
研究生部將錄取名單匯總,編制出錄取情況統計表,并制作成數據軟盤報送招生辦,同時在部內備存一份。
6月中旬
發《錄取通知書》
1)市高招辦批復后,研究生部即發出錄取通知書(含免試生)并附上"入學須知"和"調檔函"(定向生不發調檔函);
2)《通知書》通過郵局掛號寄給考生本人。
1)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調檔、遷戶和離校手續。
2) 考生(包括免試生)報到注冊前,研究生部有權對有關檔案、材料進行復查,做出補充、退回等相應決定 。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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