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已結束,對考生來說,隨后的考研復試和錄取規定是他們比較為關心的,就此記者昨日采訪了自治區招生部門。
據都市消費晨報報道,記者了解到,復試的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在5月上旬前結束。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對以同等學歷資格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招生單位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教育部對應屆畢業生和歷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復試比較低分數線。此外,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34所高校自行確定復試分數線。招生單位原則上進行120%左右的差額復試。
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參加“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只能轉到其它高校本專業錄取,不得轉其它專業錄取。未參加“MBA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轉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法律碩士專業錄取。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招生單位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年至兩年后,再入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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