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德才兼備,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研、教學、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 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2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到 2017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開具的退學證明或同意報考的證明。(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 3 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1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
特別規定: (1)考生現場報名時須出具所在單位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錄取前須與原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2)為保證周末班的正常教學,報考生源限于在京津冀地區工作或居住的學生。(3)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4 若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4)考生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備用信息”一欄中,注明“非全日制學習,定向就業”。請考生認真、切實填寫,否則造成無法錄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5)本專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 5.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三)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四)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五)黨校學歷及軍隊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六)會計學碩士、審計專業碩士、會計專業碩士均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在我校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一)網上報名時間: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2016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二)現場確認時間:2016 年 11 月 10 日-2016 年 11 月 12 日。攝像資審地點:外省由各省市招辦指定,北京地區考生在我校攝像資審。報名流程、現場確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隨時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招生動態。(三)報考我校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的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到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四)我校確定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 6 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考和聯考。
四、初試(一)初試時間:2016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二)考試科目:包括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基礎、法碩聯考綜合等。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請參考“專業目錄”。根據教育部規定,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為 100 分,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為 150 分,法碩聯考基礎、法碩聯考綜合、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為 150 分,管理類聯考綜合滿分為 200 分,衛生綜合滿分為 300 分。
五、復試(一)復試內容:(1)資審、專業綜合筆試;(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本門本科主干課程,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無需加試;(3)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專業碩士、審計專業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4)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面試(含思想道德素質考查);(6)體格檢查。(二)復試方式:復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思想政治 7 素質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調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三)復試時間、地點及參加復試人員由我校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另行通知。
六、錄取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碩士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七、招生錄取全過程受我校紀檢委的監督檢查,監察電話: 010-83952128。
八、學習年限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學制為三年,符合相關條件的優秀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可申請提前一年畢業。除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為 2.5 年外,攻讀其他專業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學制為二年,比較長修業年限為五年。
九、學費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學費標準如下:
十、獎助體系 依據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政策,我校面向所有非定向培養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三助、困難補助和項目資助等。其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博士 3 萬元,碩士 2 萬元;國家助學金:博士 1.2 萬元/年,碩士 0. 7 萬元/年;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含新生獎學金):博士比較高 1. 8 萬元,碩士比較高 1.1 萬元;此外,面向專業碩士還設置了職業發展 9 輔助金(每年根據資金籌措情況設置金額);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按工作時間和內容不同,比較低可獲得 700 元/月的津貼;符合困難生條件的研究生,每年可以獲得 300 元的困難補助金,在讀期間由于學生本人或家庭突發變故,還可以申請 500 元-3000 元的一次性困難補助。此外,碩士生還可以申請科技創新一般(重點)項目、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國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學術新人計劃以及研究生創業資助等,資助金額為 3000 元-100000 元不等。
十一、就業定向 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國家建設的需要和學以致用的原則,雙向選擇就業。
十二、通訊地址:校本部: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 121 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溫馨提示:歡迎加入2017年研究生考試QQ交流群:37190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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